百大宝龙店2026年度广告制作业务竞争性报价公告
竞价
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于
安徽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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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宝龙店

2026年度广告制作业务竞争性报价文件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宝龙店(以下简称:百大宝龙店)现对2026年度广告制作业务项目进行竞争性报价,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百大宝龙店2026年度广告制作业务

2.项目编号: 2026BDJTFW00002

3.项目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1596号(兴业街555号宝龙城市广场2号楼)

4.项目内容:百大宝龙店2026年度广告制作业务,包含写真,喷绘,背胶,KT版等物料的单价。

5.项目概算:人民币86890.42元。

二、报价人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价人具有广告制作业务业绩。

3.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本项目要求必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蚌埠市区域范围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投标人在蚌埠市区域范围注册成立的。

(3)承诺中标即在蚌埠市区域范围设立服务机构。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须包含:附件二格式1-8内容

2.《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内容一致,须按要求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文件内文字、数字、证明资料及公章须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3.《响应文件》须密封在档案袋内于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蚌埠市涂山东路1596号(兴业街555号宝龙城市广场2号楼)百大宝龙店五楼营运部,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价说明

1.报价为完成附件一《合同》所列全部内容的价格。

2.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概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30个日历日。

五、评审方法

1.评审方法:有效最低价法,是指报价人《响应文件》满足本项目《竞争性报价文件》所列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

2.如两家及以上有效报价人报价相同且最低的,须再次进行报价,直至产生最低报价;

六、合同签订:本项目成交后,甲、乙双方签订附件一《合同》,乙方须严格履行合同所列相关责任和义务。

七、报价保证金: 2026年1 月2 0日12:00前通过转账方式缴纳报价保证金1000元整,如成交,待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如未成交,竞争性报价结果公示后无息退还。

转账资料:

公司名称: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宝龙店

税 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347385

地 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596号(兴业街555号宝龙城市广场2号楼)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科苑支行

账 号:12*开通会员可解锁*526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1月 20日中午12:00前(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竞争性报价文件的报送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报价文件报送时间:2026年 1月20 日中午12:00前(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竞争性报价文件报送地点: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1596号百大购物中心宝龙店五楼营运部,项目咨询电话:宋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意向报价人如有疑问可来电垂询)

九、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报价公告在徽易采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百大集团官网官网发布。

2.服务商应合理安排竞争性报价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竞争性报价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附件一:《合同》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宝龙店

2026年度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合同

甲方: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宝龙店

乙方:

签订地点:蚌埠市涂山东路1596号(兴业街555号宝龙城市广场2号楼)

项目名称:百大宝龙店2026年度广告制作业务

项目编号:2026BDJTFW00002

经充分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安装服务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以供遵照执行。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安装业务的设计、制作、配送、安装、拆除等工作,宣传品的具体名称、规格、材质、单价等详见本协议附件一《合同价格明细表》,乙方需按《广告物料业务联系单》(样本详见本协议附件二),及甲方通知确定的时间及要求,完成广告宣传物料的配送等工作。

2.《合同价格明细表》中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运输、安装、拆除、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以及免费质保期间的所有维保费用、质保期满后的拆除费用(如有)。《合同价格明细表》中的数量为合同期内预估数量,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数量按实结算。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费用增加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原材料市场价格涨跌风险,《合同价格明细表》中的单价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供货不及时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受害方赔偿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需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或甲方通知确定的时间内,根据本合同约定及甲

方要求完成指定工作。

4.合同期限:合同期内采购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采购周期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总额或采购周期达到前述任一条件后采购终止,待所采购的全部广告物料产品免费质保期满后合同终止。

5.质保期:质量保证及送货时间为短期物料3个月内免费维护,长期物料12个月以内保修;必须保证制作物料质量,不得擅自改变甲方要求、偷工减料。对甲方需求制作物料优先制作,上门取样、免费送货。对未按照甲方要求或擅自改变甲方要求而进行制作的,乙方全额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将制作物料配送至甲方指定配送地点,如因乙方配送不到位导致甲方活动受影响,乙方全额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所有制作品内容给予保密,不得外泄。

二、合作政策

1.合同签订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如乙方实际制作能力及产品质量、施工工艺、配送等服务能力不符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公司介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每次负责制作广告宣传物料工作的具体时间、规格、材质、工艺、数量等,均应以甲方通过方式向乙双方发送的《广告宣传物料业务联系单》为准,如甲方要求的时间或其他方面有调整,则甲方应及时重新向乙方发送《广告宣传物料业务联系单》。《广告宣传物料业务联系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通过接收甲方发送的《广告宣传物料业务联系单》。乙方收到《广告宣传物料业务联系单》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响应,并按联系单内容进行制作、配送及安装等,不得拒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享受合作期间各种规格、材质等制作的最优惠政策。如乙方向其他第三方提供了比《合同价格明细表》中的单价更优惠的报价,则乙方应该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且该优惠报价甲方应自动享受;甲方有权要求自该报价执行之日起与乙方按照优惠报价进行结算,且对于乙方优惠报价执行期间甲方已按原价格支付的费用与按优惠价格计算的费用的差额部分,甲方有权要求冲抵下一期应付乙方的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在接到中标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额的5%,合计人民币 元,履约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完整妥善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义务。如出现乙方违约现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金等,并追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的直接/间接损失,由此造成的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补足差额。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期限届满,同时乙方所供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按甲方要求完成物料拆除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0%。

3.履约保证金转账信息:

名称: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宝龙店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科苑支行

帐号:12*开通会员可解锁*526

(请注明“百大宝龙店2026年度广告制作业务履约保证金”)

四、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周期:

1.1乙方设计制作安装完成后应申请甲方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签署《广告宣传物料业务初步验收单》。每三个月为一个周期结账一次,乙方将账单按照要求整理、汇总报送甲方。甲方初步核验账单签收是否合规有效(如初步验收单须有甲方相关人员签名确认签收,等等),否则不予接收并退回。甲方签收合规有效账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初步审核,出具初审结果或整改通知单,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付款:

甲方自收到乙方完整合格的结算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货款,其中30 %货款由以百大集团预付卡形式支付(注:甲方支付30 %预付卡给乙方)。结算材料不完整、不合格或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3.结算资料包括:

3.1本协议及有效的附加协议

3.2由甲方相关人员(广告宣传物料申请或使用部门)签字或盖章后的项目费用报表及签字确认的《广告宣传物料业务初步验收单》;

3.3乙方提供甲方确认签字账单和税务部门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上述结算账款材料送达交接单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交接单上附发票复印件。

4.甲方开票信息:

【账户名称】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宝龙店

【税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34738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12*开通会员可解锁*526

【地址、电话】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596号(兴业街555号宝龙城市广场2号楼)*开通会员可解锁*

5.乙方开票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发票:【注明发票类型、发票内容、税率】

乙方如更改账户,应提前1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五、验收标准

1.乙方制作安装的广告物料宣传品必须符合行业内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甲方对宣传品的质量要求,做到与样品内容无差别、材质无误、墨色均匀、尺寸划一、包装结实等。

2.乙方完成广告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安装,申请甲方验收,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广告宣传物料的材质、规格、尺寸、数量、内容等进行验收,经验收无误后甲方签字确认《广告宣传物料业务初步验收单》。《广告宣传物料业务初步验收单》为乙方交付安装的广告宣传物料已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的唯一证明,但该验收仅是对广告宣传物料的形式验收,因广告宣传物料本身质量及设计、制作、安装等问题造成甲方及第三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送货方式及风险承担

1.乙方制作完成的广告宣传物料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交付地点,乙方并应对广告宣传物料成品妥善包装,以便于运输及保管。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广告宣传物料在制作完毕、交付甲方且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宣传品在制作完毕、交付甲方且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交付地点:甲方通知指定的地点。

3.由于乙方原因没有及时交付,导致宣传品意外损失、毁损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自主决定广告物料宣传品的制作与否及宣传品制作的时间、规格、材质、数量等的权利。

2.甲方有权评估乙方的资质和能力,并可就制作的过程随时进行监控;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给予的价格折扣予以保密;4.甲方若发现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制作配送服务,甲方有权要求按最低的价格与乙方进行结算;

3.如因宣传品的制作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制作画面所需的图文资料或设计样稿(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并有权提出具体的制作要求;

4.在乙方严格履行了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5.乙方制作的广告物料宣传品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负责宣传品的退、换货,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执法机关查处取消经营资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构成违约;

7.甲方若对乙方工作成效及工作成果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于三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成果提交甲方,若乙方三日内未完成整改并将符合甲方要求的整改成果提交甲方、或经两次整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8.乙方有下列行为的,应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作为向乙方收取的违约金:

8.1向甲方提供制作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多计费用、以次充好的;

8.2因乙方自身原因拒绝承接广告物料宣传品的制作业务的;

8.3未履行或为完整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9.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宣传物料的制作与配送交付,确保完成时间、数量和效果符合甲方要求及甲方已确认的样稿或样品;

2.乙方应确保广告宣传物料的制作和材质可靠、安装牢固,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如因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从甲方处获取的非公开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公开,亦不得用于本协议之外目的。乙方需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类设计资料,特别是有关商场、品牌类等相关促销信息的文件资料不外泄,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4.乙方应合法用工,依法与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自行负责工作过程中其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制作、配送及安装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乙方工作人员接受了合理的安全培训和具备合格的资质、技能,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乙方或乙方员工(包括临时雇佣的人员)自身、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因此遭受处罚、纠纷、诉讼等,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乙方须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成立由乙方主要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专门负责甲方委托事项的完成;

6.乙方应于每次制作配送前免费提供样品供甲方确认并封存,并由甲方保管样品作为验收标准之一;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法全面履行协议并准时付款;8.乙方履行本合同如广告物料宣传品的制作配送事宜需办理政府审批手续的,则由乙方负责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因未报批或乙方资质问题产生的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8.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交由第三方完成;

9.乙方须在《广告宣传物料业务联系单》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要求的制作配送、安装等工作,乙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有权拒付当次服务费,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知识产权

1.乙方对其提供工作成果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保证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若有类似事件发生,乙方应负责对外交涉、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损失),乙方应据实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完成的创意、设计、制作等全部工作成果(包括半成

品)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进行使用及处置;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或处置。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宣传品样稿等文件资料所包含的创意、设计、图形、图片、文字,无论是否经过乙方更改,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的目的自行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否则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若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广告宣传物料制作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配送、安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重新制作配送、安装,乙方若逾期制作配送、安装,应承担逾期制作配送、安装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制作配送、安装的,每逾期1天,需承担当次服务费的30%的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3天,甲方有权拒付当次服务费用,且乙方需承担本合同第一条第4款约定的合同期内采购总额的%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依据活动方案逾期达标效果与实际经营效果差额收益确定);乙方制作配送、安装累计逾期超过天,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乙方在宣传品材质、工艺等方面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应按照甲方要求给予纠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当次服务费100%的违约金。

4.乙方不得以零星供货为理由拒绝甲方的服务要求。乙方因零星供货为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支付甲方元违约金;乙方累计超过次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为本合同第一条第4款约定的合同期内采购总额%。

5.违约金从结算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十、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

3.如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

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同意后,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

同而申请提前终止合同的,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10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以及政府部门开据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十二、其他约定

1.甲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争议均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持续期间,除争议部分外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合同价格明细表》;《广告宣传物料制作业务联系单》;《广告宣传物料初步验收单》.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日期: 日期:

合同价格明细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小计

备注

1

写真

200

2

车贴+覆膜

300

3

单面写真+普通KT板

400

4

双面写真+普通KT板

300

5

单面写真+雪弗板

50

6

双面写真+雪弗板

50

7

异形单面写真+普通KT板

300

8

异形双面写真+普通KT板

150

9

单面写真+普通KT板+支架

cm

80

10

户外高精喷绘

150

11

艺术布

100

12

旗帜布

100

13

拉网展架

20

14

钢管桁架+搭建

5

15

PVC雕刻

10

16

地毯胶

20

17

灯箱

50

合计(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大写:

小写: 元

本《合同价格明细表》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日期: 日期:

广告宣传物料制作业务联系单

门店: 部门: 联系方式:

序号

物品

名称

材质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开单

日期

交货

日期

1

2

送货地址:

制作单位:

备注:

经办人: 部门领导确认:

附件三:

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初步验收单

门店: 部门: 联系方式:

序号

物品

名称

材质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金额

交货日期

1

2

合计金额:

送货地址:

初步验收结果:

备注:

送货人: 审核人:

附件二:《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 响应文件封面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宝龙店

2026年度广告制作业务

响 应 文 件

(正/副本)

报价人名称:

年 月 日

格式2 报价承诺函

致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宝龙店:

根据贵司 号竞争性报价文件要求,我司代表(姓名) 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报价人(企业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

⑴报价单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⑵报价人股权结构说明书

⑶报价人证明资料所列内容

⑷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保证金退还申请等

同时,报价人宣布承诺如下:

⑴报价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含修改澄清文件),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

⑵报价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成交人后,将全面履行合同。

⑶报价人在交付报价保证金后,如出现窜通报价、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等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该保证金。

⑷报价人近三年来无骗取中标、重大违法、不良信用记录、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⑸报价人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以最低报价作为确定成交人唯一标准的评审方式。

⑹报价人同意提供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特此承诺

报价人(公章):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 报价单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1.报价单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企业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2.报价单位授权代表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注:以上身份证信息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分两页制作。

格式4 报价人股权结构说明书

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成立的(企业性质) 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和出资额如下:

1.股东: ,出资比例: %,出资额: 万元;

2.股东: ,出资比例: %,出资额: 万元;

3.股东: ,出资比例: %,出资额: 万元;

……

单位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本单位对上述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报价人(公章):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采购人将查询所有报价人公开的工商行政注册信息,并进行横向比对,报价人之间如有上述条例规定的情形,相关报价人报价无效。

格式5 报价人证明资料

格式自拟,报价人自行编制,须包括以下内容: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项报价表

3.企业通讯方式、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等

格式6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宝龙店2026年度广告制作

项目编号

2026BDJTFW00002

报价人全称

一、技术响应承诺

1

质量标准

是否响应文件要求?

2

供货期限

是否响应文件要求?

3

付款方式

是否响应文件要求?

4

备注

以上技术承诺如符合本文件要求,请在对应栏内填写“响应”即可。如有正偏离,可进行说明;负偏离视为响应无效。

二、商务报价

1

含税总报价

(含1%增值税

专用发票)

大写: 元;

小写:¥ 元;

注:1.含税总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概算(人民币 86890.42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人(盖章): 年 月 日

注:1.采购人不接受报价人采用总价优惠等方式进行报价,其优惠须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单价、总报价中。

2.以上总报价为完成本项目采购及服务的所有费用。

格式7 分项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写真

200

2

车贴+覆膜

300

3

单面写真+普通KT板

400

4

双面写真+普通KT板

300

5

单面写真+雪弗板

50

6

双面写真+雪弗板

50

7

异形单面写真+普通KT板

300

8

异形双面写真+普通KT板

150

9

单面写真+普通KT板+支架

cm

80

10

户外高精喷绘

150

11

艺术布

100

12

旗帜布

100

13

拉网展架

20

14

钢管桁架+搭建

5

15

PVC雕刻

10

16

地毯胶

20

17

灯箱

50

不含税合计

税金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税合计

注:1.以上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装卸、安装(现场组装)、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以及免费质保期间的所有维保费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费用增加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后期采购数量如有增减,执行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报价人(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8 报价保证金退还申请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宝龙店: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宝龙店2026年广告制作报价项目,交纳报价保证金 元。如我公司未成交,请将该保证金退至以下帐号;如我公司成交,该保证金退还事宜按文件要求执行。

请予办理。

户 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此处为转账单扫描件

注:此申请书一式三份,两份做入《响应文件》正、副本,一份单独提交采购人。

报价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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