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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金汇创办公大楼及配套设施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网招)
项目编号:AHJY-2025-02201号,本次招标项目为金汇创办公大楼及配套设施装修工程监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结合招标人要求,现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金汇创办公大楼及配套设施装修工程监理
2.招标人:蒙城县金汇创种植专业合作社
3.招标人地址:蒙城县
4.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蒙城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项目规模:
a、装饰工程内容:如地面、墙面、顶面、门窗套等;b、安装内容:配管、配线、开关、插座、灯具、洁具等;c、软装内容:装饰柜、艺术品、吊灯、壁灯、落地灯、挂画、仿真花等
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保修期满回访合格止(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其中,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建设周期暂定 60 个日历天,本招标文件所述计划施工工期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同实际施工工期。
4.招标范围: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5.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6.合同估算价:69.067万元
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1.2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资质;
1.3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 / 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1.4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1.5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2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 。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法定节假日不休)。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受邀单位至安徽景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线上报名微信*开通会员可解锁*)。
携带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六、 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18日 9时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景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规定时间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担保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万元;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投标单位将现金密封在信封内,注明投标单位及联系方式)和投标文件一起缴至开标现场,现场查验。否则将被视为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九、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十、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蒙城县金汇创种植专业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景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蒙城县 |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南街道现代花园牡丹园1栋901室 |
| 联系人:刘小林 |
联系人:芦浩男 |
|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十一、备注
1、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2.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