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九中学体育馆场地铺设及其他设施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1-17
发布于
安徽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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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九中学体育馆场地铺设及其他设施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R-202506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九中学体育馆场地铺设及其他设施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俊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海街道外环路南侧,人民路东侧健康产业交易物流园4幢0102室

成交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 称:宿州市第九中学体育馆场地铺设及其他设施维护项目

范围:宿州市第九中学体育馆场地铺设及其他设施维护项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环宇国际4号楼153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第九中学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418号

联系方式:段主任*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环宇国际4号楼1530

联系方式: 马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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