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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编号: AHTHGCZX-2026-006
二、 项目名称:2026年中央补助宿州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生活饮用水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一包)
三、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贝特实验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递路66号国贸天悦花园B2幢办公楼2楼东
成 交 金 额(元):壹拾捌万肆仟肆佰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得 分:88.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氰化物预制试剂(需匹配skalar流动注射)、赛默飞离子色谱仪上样管(帽)、赛默飞KOH淋洗液(需匹配赛默飞ICS-1100离子色谱仪)、赛默飞iCAP Q ICP-MS校准溶液(需匹配赛默飞ICAP Q ICP-MS)、黑色保护盖(适配安东帕Multiwave PRO 微波消解仪)、内管(适配安东帕Multiwave PRO 微波消解仪) 品牌(如有):斯卡拉、赛默飞、赛默飞、赛默飞、安东帕、安东帕 规格型号:套、5mLFilter Caps 250/盒、瓶、250ml、个、个 数量:2套、5盒、1瓶、1瓶、6个、6个 单价:1450元、1615元、29978元、7075元、3026元、3823元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广源缤纷城西区18栋2205室,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州市卫生监督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州市卫生监督所)
地 址: 宿州市磬云北路498号
联系方式: 金科长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广源缤纷城西区18栋2205室
联系方式: 吴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