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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阳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6BFLBZ00204
原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服务1、2标段补疑4
项目编号:2026BFLBZ00204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请问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报价文件里投标总报价一项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如何填写,请明确。
答: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报价文件里投标总报价不作为评审依据,可以直接填费率,也可以按合同估算价*(投标费率/最高投标费率)填写。
2.招标文件详细评审里的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无对应上传位置,请问放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的投标人奖项、荣誉里还是商务文件其他资料里,请明确。
答:商务文件详细评审里的其他主要人员资历放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的投标人奖项、荣誉里或商务文件其他资料里均可。
3.我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合同项目名称与审图合格证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但实际为同一地块、同一项目。现我方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证实二者为同一项目。请问该业绩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4.技术评分标准中,关于造价控制篇章。该篇章分析是针对两个标段整体进行分析还是针对此次投标(晨欣园单个小区)单独进行分析?
答:针对晨欣园单独进行分析。
5.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描述:“主要设计内容为所涉改造的小区路面翻修、雨污水分流、屋面防水、路灯、楼道洁化、绿化修复、停车位、非机动车棚改造、健身场地、车辆及人脸识别、监控设施等内容进行设计。”请问此次改造是否涉及建筑立面改造?
答: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第二部分: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四、违约责任”中“中标单位未在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之日前配备投标文件承诺的相关技术人员的,每逾期一天,项目负责人按照2000元/天、其他技术人员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超期5天以上仍未配齐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技术人员,也无正当理由的(经发包方认可的书面说明),发包方将不再要求支付上述违约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现修改为:
“中标单位未在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之日后5日内配备投标文件承诺的相关技术人员的,每逾期一天,项目负责人按照2000元/天、其他技术人员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超期5天以上仍未配齐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技术人员,也无正当理由的(经发包方认可的书面说明),发包方将不再要求支付上述违约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市民中心
联系人: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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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姚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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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