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监理中标(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安徽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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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涡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二期监理

项目编号:2025ZHCG185

招标(采购)方式:随机竞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标(采购)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刘集镇凤台西商农商城21号楼315

成交金额:大写佰分之壹点叁肆(小写1.34%)

公告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涡阳县教育局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福宁路与繁华大道交叉口博物馆四楼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石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涡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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