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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中化学东华(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碳基高性能材料产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JG*开通会员可解锁*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化学东华(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碳基高性能材料产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化学东华(安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582号5楼528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7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玖拾玖万捌仟叁佰伍拾玖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14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壹仟陆佰玖拾陆万柒仟伍佰捌拾柒元整(116967587.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中化学东华(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通宝路与珠城路交口东北角300米处
联系人:刘攀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蒋航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提出异议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和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7)投标人委托授权代表提出异议的,应当随异议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书面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上发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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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