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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业务综合楼装修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6HAEBZ00801
原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业务综合楼装修设计招标文件补疑1
2026HAEBZ0080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中-设计内容包含装饰、智能化、亮化等附属配套工程;包含专项设计各阶段专项审查,请明确“亮化等附属配套工程”、“专项设计”具体指哪些设计内容。
答:“亮化等附属配套工程”主要包含办公楼外立面及码头照明设计与灯具选型、智能化、音视频系统和其他配套功能等方面的方案设计。“专项设计”指本项目涉及的内置物设计、声环境设计、光环境设计等相关设计内容。
2.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答: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可以重复计分。
3.本项目设计内容为装修设计,为何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中有“建筑方案设计”、是否应为“装饰设计方案设计”。
答:是指“装饰设计方案设计”。
4.“方案的规范性”打分项,是否应为“装饰方案的规范性”,且评审标准要求,多数与装饰设计无关的评审标准。
答:“方案的规范性”是指“装饰方案的规范性”,详见变更部分。
5.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2.4,第四章合同、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中-报价要求最高投标限价为0.71%,最终结算费用为: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业务综合楼工程审计结算后的决算费用(不含装修相关费用)×中标费率。本项目为装修设计招标,设计费结算费用不以装饰造价费用计算,以什么费用为计算基数?请明确?
答:设计费以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业务综合楼工程审计结算后的决算费用(不含装修相关费用)为计算基准,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为装修设计,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工程投资估算: 土建费用约5600万元,装饰装修费用约480万元,480万*0.71%=3.408万,设计费最高限价3.408万?最高限价0.71%,是否有误?请明确。
答:无误,设计费=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业务综合楼工程审计结算后的决算费用(不含装修相关费用)×中标费率。
7.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分标准需要投标单位提供设计方案,请提供原建筑的相关图纸,及装修设计的各层功能需求。
答:暂无图纸。拟定方案1层主要为前台,预留办公室,等候区;2层主要为食堂,活动室;3层为宿舍;14-15层为办公室,洽谈室,小型会议室;16层主要为会议室,生产调度中心。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 方案的规范性 |
10分 |
1.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2. 综合考虑消防、采光、通风、防灾、抗震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 3. 建筑设计对绿色、卫生、环保、节能、抗震隔震、声学等因素考虑周全。 4. 设计应充分利用先进的感知、协同、控制等信息化前沿技术。 优秀6分<F≤10分,良好3分<F≤6分,一般0分<F≤3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现变更为:“
| 装饰方案的规范性 |
10分 |
1.综合考虑消防、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 2.整体布局,满足科学性、合理性,空间尺度关系舒适协调;设计理念、创意、效果处理符合并充分满足设计方案需求。 3.在方案中充分考虑水、暖通、强弱电等配合专业对方案的影响。 4.设计应充分利用先进的感知、协同、控制等信息化前沿技术。 优秀6分<F≤10分,良好3分<F≤6分,一般0分<F≤3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运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118号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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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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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