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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吴山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厂房工程光伏系统项目招标文件答疑(项目编号:2025ACCGZ50032)
各投标人:
问1: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二类第(2)条中要求提出疑问:我司承接项目均为民营企业和非招标项目,无法提供相关中标信息,且光伏项目不需住建厅审核,无法出具相应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能否仅提供合同和客户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
答:不予调整。
问2:针对设备清单部分提出疑问:发包方对于清单中所列设备厂家是否有白名单,如有请提供相关厂家名录确保报价准确性。
答:没有白名单。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12楼
联 系 人:黄传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张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