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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经开区户外用品生产基地厂房装修改造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S-2025019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户外用品生产基地厂房装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大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宿马现代产业园三期4栋2单元807室
投标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工期:45日历天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户外用品生产基地厂房装修改造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经开区户外用品生产基地厂房装修改造项目,厂房沿鞋城五路、人民南路厂房外立面提升改造、外墙面维修、多处美术字安装(发光字广告牌)、厂区大门改造美化装饰、厂房亮化工程、院墙修复等零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询比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代理服务费:14000元(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联系方式:王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冠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冠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
联系方式:朱主任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王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