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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委托,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暗室低散射测试配套设备采购(采购编号:GN*开通会员可解锁*54)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谈判,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辽宁弘德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18580000.00元
公示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在公示期内一次性提交,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yzczb.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