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景观亮化灯笼安装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09-26
发布于
安徽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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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景观亮化灯笼安装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LED景观亮化灯笼安装工程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询比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LED景观亮化灯笼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ZHJ-2025-GC-063

3、项目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

4、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LED景观亮化灯笼安装工程,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10日历天。

6、采购单位:蚌埠市路灯管理所

7、采购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蚌埠市凤凰国际写字楼B座13层1310室

9、招标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0、开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11、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2、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得 分:87.87分

各投标人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期满后不予受理。质疑必须是投标人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投标人)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1277949680@qq.com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3、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蚌埠市路灯管理所

联系人:王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蚌埠市凤凰国际写字楼B座13层1310室

联系人:陈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本公示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信息服务网发布。

附件:

LED景观亮化灯笼安装工程成交结果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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