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维格凯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功能性新材料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于
山东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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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维格凯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功能性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gthbjhpk@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高唐县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邮编:252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维格凯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功能性新材料项目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赵寨子镇北部产业集聚区

山东维格凯默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赵寨子镇北部产业集聚区,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属新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510-37*开通会员可解锁*-918666。项目拟购置1000L搪瓷搅拌釜、3000L搪瓷搅拌釜、50L~100L玻璃搅拌瓶、天平、机械搅拌、磁力搅拌器、循环冷凝机、旋蒸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万吨功能性新材料规模。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固态物料加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VOCs、灌装废气和研发试验产生的废气。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灌装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研发实验室废气产生的VOCs经通风橱收集,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排放。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增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II时段标准;有组织甲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水及生活污水。设备清洗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泵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再经过基础减震、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原辅材料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布袋、布袋收尘、实验室废液及实验室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须建立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原辅材料包装桶属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

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项目风险主要为甲醇及危废泄露引发火灾事故。你单位须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容管理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危废暂存间、原料暂存区、生产车间、仓库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出具的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控制在VOCs0.104t/a、颗粒物0.002t/a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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