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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处理120万吨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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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120万吨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洪洋乡工业园区(万鑫工业园区8号) |
福建省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洪洋乡工业园区(万鑫工业园区8号)内建设年处理120万吨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1044.9m2,规模为年处理120万吨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年处理110万吨一般固体废物(铜渣)和10万吨废弃石粉。 |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原料和产品装卸粉尘采用装卸位置安装喷淋装置、车间除进出口外四周设置围墙等密闭处理措施。 3.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4.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沉淀池淤泥压滤后作为产品硅土外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