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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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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碧亮制袋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无纺布筒料、3500吨彩印无纺布袋和1000吨丝印无纺布袋迁扩建项目 |
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园区路以南、春园北街以东、兴华路以西E-2-08-a地块 |
温州碧亮制袋有限公司 |
企业原址位于苍南县钱库镇钱库箱包小微创业园一期标准厂房1幢,现拟搬迁至钱库镇园区路以南、春园北街以东、兴华路以西E-2-08-a地块并开展迁建,迁建后企业增加无纺布筒料和丝印无纺布袋产品,增加纺丝、丝印等工艺。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共设置7台彩印机、3台淋膜复合机、11台制袋机、1台自动折袋机、2台烫把机、4台无纺布机(包括修边及配套回用)、7台自动丝印机(包含电烘道)、3座手工丝印台和缝纫机等。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4000吨无纺布筒料、3500吨彩印无纺布袋和1000吨丝印无纺布袋的生产规模。 |
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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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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