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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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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100吨彩印塑料编织袋和400吨柔印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花莲路567号(苍南县博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6~8层 |
浙江吉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租赁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花莲路567号(苍南县博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6~8层进行彩印塑料编织袋和柔印塑料编织袋建设生产。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印刷(彩印、柔印)及覆膜,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租赁总建筑面积为4380m2,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6100吨彩印塑料编织袋和400吨柔印塑料编织袋的生产规模。 |
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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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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