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依法审查核准的清徐县水务局 ——清徐县东湖退水渠治理工程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公告。
建设单位:清徐县水务局
项目名称:清徐县东湖退水渠治理工程
拟选位置:清徐县东于镇中高白村
用地面积:0.7927公顷
发证编号:1401212025XS0010583
发证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