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铁路工程(一期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广东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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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铁路工程(一期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铁路工程(一期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粤发改核准〔2024〕2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阳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总投资的30% ,招标人为广东阳江铁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江市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吉树铁路自阳阳铁路阳江港站南端咽喉引出,经前涌河进入吉树作业区,新设吉树站1座,线路正线全长3.075km,其中桥梁长度2.42km。本项目施工图预算总额为81876.81万元。

2.1.3主要技术标准:

1)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双线。

2)设计速度:80km/h,局部地段限速40km/h。

3)最小曲线半径:400m。

4)限制坡度:6‰。

5)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

6)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7)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气化条件)。

8)机车类型:DF4B、FXN3C。

9)牵引质量:4500吨(与广茂铁路交流列车3500吨)。

(2)技术标准:本工程项目检测服务的内容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以及《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 10218-2019)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吉树铁路自阳阳铁路阳江港站南端咽喉引出,经前涌河进入吉树作业区,新设吉树站1座,线路正线全长3.075km,其中桥梁长度2.42km。本次检测服务内容详见检测监测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验收,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检测监测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5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2.6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和检测监测服务的投标时,对于工作范围有重合的施工监理和检测监测服务标段不允许兼中,即施工监理与检测监测服务工作范围重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日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根据平台要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如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3如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险原件资料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2026年04月10日08时45 分至09 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阳江铁路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北环南路1号之一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阳江铁路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北环南路1号之一

邮编:5295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邮编:510440

联系人:钟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417076760@qq.com

监督部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地方铁路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

邮编:510101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附件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2:投标人声明

20263月20日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表1-1资格审查资质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证书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1、具备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覆盖对应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检测项目及位移监测项(具体检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2、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表1-2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业绩类目 业绩要求
业绩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担过类似检测或监测业绩,内容包括桥梁工程、路基工程和站房工程,不要求一份合同同时包括上述检测或监测内容,检测或监测业绩能覆盖上述各项检测或监测内容即可。

注: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检测或监测项目清单扫描件,竣(交)工检测或监测报告或发包人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扫描件,时间以检测或监测报告或已完工日期为准。

2.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独自承接并完成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的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和联合体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类似检测或监测业绩”是指专业类似的铁路、公路、水运、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质量检测监测业绩。

表1-3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项目 资格要求
诉讼及仲裁 投标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履约情况 投标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行贿犯罪情况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注:1.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投标人的信誉状况由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负责查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但需在投标文件格式5-4信誉情况表中声明;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诉讼及仲裁、履约情况、行贿犯罪情况以投标文件格式5-4信誉情况表声明为准。

4.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5.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6.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表1-4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人员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检测或监测工作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内容包括桥梁工程、路基工程和站房工程,不要求一份合同同时包括上述检测或监测内容检测或监测业绩能覆盖上述各项检测或监测内容即可)。

注:1.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简历表,担任过的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检测或监测项目清单扫描件,竣(交)工检测或监测报告或发包人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扫描件,时间以检测或监测报告或已完工日期为准。若合同上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应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文件扫描件。

2.“类似检测或监测业绩”是指专业类似的铁路、公路、水运、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质量检测监测项目。

3.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连续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必须由投标人购买或代缴,否则无效。

表1-5资格审查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人员 要求
技术负责人(1人)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其他人员(2人) 岩土专业工程师1人,须具有岩土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测量专业工程师1人,须具有测量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注:1、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性质、规模和复杂情况适当调整。

2、投标人中标后上场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不得随意减少和更换。特殊情况下可报请建设单位同意后适当调整,但不得降低资质要求。

3、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应提供简历表,工作经验以简历表填报的主要工作经历为准。

4、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连续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必须由投标人购买或代缴,否则无效。

5.以上人员不得兼任,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表1-6资格审查检(监)测设施设备及其他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交通、通讯、办公和生活设备设施 检(监)测人应自行配备与检(监)测工作相关的各种较先进的通讯、交通、办公设备、生活设施,其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工程检(监)测工作的需要。不得使用承包人的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包括交通、通讯工具、消耗品等):1.拟投入的交通车辆、计算机设备、影像记录设备、办公地点网络办公条件,移动通讯设备等需满足现场检(监)测工作的要求;2.办公、生活用房独立;3.其他要求: /
2 测量、检验、试验仪器、设备设施 检测仪器设备
名称 数量(台/套) 用途、功能 备注
桩身完整性检测仪(低应变) 1 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
跨孔超声检测仪 1 声波透射法检测
压力试验机 1 完整性、均匀性、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
静力载荷测试仪 1 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基桩静载荷试验
金属超声波探伤仪 1 焊缝超声波探伤检测
焊缝量规 1 焊缝外观检测
监测仪器设备
名称 数量(台/套) 用途、功能 备注
水准仪 1 沉降观测
全站仪 1 位移观测
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检测、监测仪器、设备设施为工程试验检测所需最低要求,投标人拟配备的仪器设备数量、质量均应满足本工程检(监)测工作的需要。

附件2: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2.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3.我方保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投标无效: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范围和期限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注:(3)(4)规定的情形,同一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限制;(10)-(12)规定的情形,应以铁路监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4.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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