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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基础上,(1)配合深基坑审查(如有)、配合各专业报建、配合施工图报建、配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工作;(2)配合由甲方组织的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3)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消防、市政供水(不含外水)、排水排污、园林绿化、燃气、强电(不含外电)、弱电(含智能化等)、停车位、通讯、交通设施和标识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等;(4)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2.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编制结算、及配合相关部门报建/报批手续、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工程保险(除工程一切险以外,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含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及其他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
3.工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