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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疑部分:
1、投标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是否只需按照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2人即可?
答:是。
2、预算按次干路新路面结构计取拆除沥青路面厚度,请提供具体结构层厚度组成;拆除混凝土路面按“22cm素砼+18cm水稳+15cm碎石层”计取,是否与现场实际路面结构一致?
3、箱梁预制、安装、运输按10km考虑,不另行计取预制场费用。请明确预制场位置及10km运距的起止点;若实际运距超过10km,结算是否可调整?
答:预算按此方式计取,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现场自行考虑预制方式,综合计入对应清单综合单价自主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4、外运土石方或建筑废料等按5公里包干,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请明确5公里运距的起止点(如施工现场至弃土场)?若因政策原因弃土场变更导致运距增加,是否属于风险包干范围?
答:废料外运运距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结算不予调整。
5、河道清淤及抛石挤淤平面图,预算疑问存在矛盾:第一轮说抛石挤淤881.7m²,第二轮第13条说厚度0.8m,第二轮第15条又说厚度0.5m,厚度不一致。请明确河道抛石挤淤的厚度(0.5m还是0.8m)及总工程量;明确抛石挤淤施工工艺(抛石粒径、是否需碾压/夯实、抛石顺序);明确河道清淤范围(桥梁上下游各20m?)、清淤底标高(-1.76m?)、淤泥外运处置方式及运距;M7.5浆砌片石是否还需实施?
答:厚度统一按0.8m计算,具体范围详见补充图纸护岸挡墙设计图抛石挤淤范围。
6、SS-DL-41-01及软基处理图,本项目软基处理采用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CFG桩多种形式。预算疑问回复提到软基高压旋喷桩按200kg/m计取,但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量(15%/18%/20%)、水灰比、外加剂种类及掺量均未明确。能否请明确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量(按被加固土质量百分比)、水灰比、是否需掺加石膏/粉煤灰等外加剂?能否明确桩体28天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及检测频率(取芯/轻便触探/静载试验)?
答:桩体所用水泥为42.5R级及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水灰比宜为0.5~0.6,水泥掺合量约为20%,设计水泥量不低于80kg/m,具体用量应通过试桩确定。搅拌桩身强度28天龄期不得低于0.6MPa,复合地基承载力不低于100Kpa。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检测频率需满足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T15-60-2019 第3.2节要求。
7、桥头路基处理图SS-DL-29,桥头路基采用CFG桩+混合轻质土回填。预算疑问第12条提到预算复核工程量与设计量有较大出入,设计回复“原表有误,桩头处理为CFG桩”。能否请提供修正后的桥头CFG桩计算书(含桩长、桩径、桩间距、置换率、承载力验算)、桩位平面布置图及混合轻质土浇筑范围横断面图;明确轻质土的湿密度、抗压强度等级及浇筑分层厚度?
答:不提供CFG桩计算书。关于CFG桩内容见图纸《特殊路基平面图》;关于特殊路基施工内容见设计说明4.7.4节;关于混合轻质土浇筑详见图号(SS-DL-29)及(SS-DL-29-X1)。
8、桩基设计说明,预算疑问第15条明确钻孔灌注桩采用回旋钻,第7条明确钢护筒高度10m。但桥位处可能存在厚层软土/砂层,回旋钻施工的泥浆护壁、泥浆排放、孔壁稳定性措施未明确。能否请明确:①桩基施工场地处理要求(是否需筑岛或搭设施工平台)?②泥浆池设置位置及容量、泥浆排放标准(是否需外运)?③钢护筒的壁厚、入土深度(10m是全护筒还是仅孔口护筒)?④水下混凝土浇筑导管法施工要求及超灌高度?
答:1 需要搭设施工平台。2 泥浆池设置位置、容量、排放标准等需施工方进场后按实际情况考虑,并需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环境保护等规范。3 钢护筒壁厚可按12mm,10m是全护筒。4 水下混凝土浇筑需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9、交通标线设计图,预算疑问第30条提到“两处交通标线做法见右侧附件”,第32条明确非机动车道需要画线。但标线材料类型、厚度、玻璃珠撒布量、反光等级未明确。能否请明确交通标线技术要求:①标线材料类型(热熔型涂料?厚度1.8mm?)②反光玻璃珠撒布量及折射率要求?③标线颜色(白/黄)及宽度标准?④非机动车道标线具体图案及尺寸?⑤公交站台标线、导向箭头、停止线等特殊标线大样及尺寸?
答:非机动车道标线采用机动车道标线技术要求。公交站台标线、导向箭头、停止线大样及尺寸详见SG-JT-05标线设计图。
10、电子警察工程量表,预算疑问(交通电子警察)第14条提到环洲东北路路口方向配电智能机柜工程量为1套,但该路口有两个监控杆,应为2套,设计未直接回复是否修正。第16条明确抱杆智能机箱采用1KvaUPS电源。能否请确认环洲东北路路口方向配电智能机柜数量是否已修正为2套?能否明确各路口设备智能机柜(落地式)和抱杆智能机箱的数量、安装位置、基础尺寸?能否明确UPS电源续航时间要求(断电后维持工作时长)、电池类型及更换周期?
答:界狮北路路口设备智能机柜(落地式)为1套,方向配电智能机柜工程量为3套;规划三路路口设备智能机柜(落地式)为1套,方向配电智能机柜工程量为2套;环洲东北路路口设备智能机柜(落地式)为1套,方向配电智能机柜工程量修正为2套。UPS电源断电后≥1小时维持工作时长,电池类型采用阀控密封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更换周期3~5年。
11、电力排管平面图及大样图,预算疑问第1条明确人行道敷设按3层4列排管行人直线井,详南网典设图集;第2条明确过路处4孔排管,详南网典设图集PC1x4-ZX。但排管埋深、与其他管线净距、电缆井尺寸及排水措施未明确。能否请明确电力排管设计参数:①排管埋深(管顶距路面最小距离,车行道/人行道分别要求);②排管材质(CPVC/MPP管,管径及壁厚);③排管与给水、排水、燃气、通信、照明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及垂直净距;④电缆井(行车/行人/4孔排管井)内部尺寸、井壁厚度、井盖荷载等级(车行道重型井盖);⑤电缆井内排水措施(集水坑/渗水孔)?
答:①管顶距路面0.7米,详见电气设计说明(二)说明(四).2
②电力排管HDPE160,壁厚8mm
③可补充净距要求说明
④人行道井大样详见SG-ZM-12,无井设置在车行道
⑤井内均设置PVC200的集水口,采用自然渗漏方式排水。详见说明五.2,3。
12、各专业管道交叉节点,本项目含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燃气等多种管线,在40m横断面内布置,管线交叉处高程协调、施工顺序直接影响质量和工期。设计未提供管线交叉节点详图。能否请提供管线交叉节点详图(不少于典型交叉口处各管线交叉大样),明确交叉处垂直净距(是否满足规范,如不满足需设保护套管或混凝土包封)、施工顺序(先深后浅)、交叉处地基处理及回填要求?列出需特殊处理的管线交叉节点清单?
答:本项目管线交叉处垂直净距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相关要求,本项目部分电力现状管线进行迁改,部分不能迁改的管线路基施工时进行避让保护,具体保护范围见《特殊路基处理平面图》。
13、临时工程,招标文件未明确临时工程范围和费用归属,如施工便道、临时排水、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施工围挡、临时占地等。能否请明确临时工程范围及费用归属:①施工便道(是否需修建红线内施工便道,宽度及结构层);②临时排水(施工期间场地排水、沟槽排水费用是否包含在措施费中);③临时用电(变压器容量及位置、是否由建设单位提供接驳点);④临时用水(接驳点位置及管径);⑤施工围挡(长度、高度、型式及费用);⑥临时占地(预制场、材料堆场、办公生活区用地面积及费用承担)?
答:施工围挡详见交通工程图纸中图号SG-JT-17、SG-JT-18,施工围挡费用已按施工图纸内容计入预算,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已在相应平面图中提供位置,其余施工便道、临时排水、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占地等全部临时设施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措施项目费中,由承包人包干计取,不再另行计算。
14、土石方、建筑废料计价文件未计取消纳费,请核对调整。
答:预算已综合计取沥青路面废料消纳费,土石方及其他建筑废料消纳费不单独列项,由投标人结合现场及市场情况,综合计入对应清单综合单价自主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15、根据招标文件9.4.1条约定:该工程项目有15%预付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项,收取预付款时,原则上应当开具不征税预付款发票(税率栏标注“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完税发票;只有当预收款对应的经营业务已经实际发生,或者纳税人选择先开具发票时,才应开具完税发票。请确认预付款是否开具“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工程预付款环节,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开具完税发票或不征税发票。若收取预付款时开具不征税预付款发票,该票据仅作为款项收付凭证,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施工单位应在后续计付工程进度款、应税行为实际发生时,就该笔预付款对应金额,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征税(完税)发票。若预付款阶段已直接开具完税发票的,后续进度款结算时该部分预付款金额不再重复开票计税。
16、中介预算道路工程分部分项清单“凿桩头”,清单编码*开通会员可解锁*,按挖四类土定额组价,与实际不符,且价格严重偏低,是否按凿桩头定额调整?
答:无误,预算根据定额附注说明搅拌桩、旋喷桩的凿桩头按挖四类土计算。
17、中介预算中粗砂材料价格按回填砂价格计算,涉及的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管道中粗砂垫层是否均采用回填砂施工?
答:实际施工以图纸要求为准,中粗砂价格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及市场情况自主报价。
18、中介预算未见路基监测相关费用,是否漏项,请核实?
答:无误,建安工程费不考虑计取该项。
19、中介预算道路工程分部分项清单“现浇C30混凝土平石”,清单编码*开通会员可解锁*,组价未见模板定额,也未单独开项,是否漏项,请核实?
答:无误,现浇C30混凝土平石两侧有侧石和路面,预算不另行计算模板。
20、图纸人行道铺装设计图,图号:SS-DL-32中的人行道芝麻灰花岗岩树池,中介预算未见此项费用,是否漏项,请核实?
答:无误,图纸芝麻灰花岗岩树池标注有误,实际无树池。
21、给排水图纸主要工程量表,图号:GPS-02中的现状给水管保护,中介预算未见此项费用,是否漏项,请核实?
答:无误,现状给水管保护按施工场平上管线保护图大样(图号JG-09)计算,现状给水管开挖后考虑回填石屑,预算编制说明已明确计算方式。
22、若银行或者保险公司不同意使用招标文件中的保函模板,是否可以使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的版本?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履约担保无论是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其内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附件版本内容提供。
23、招标文件第135页分包要求:(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分别向他人转让。(2)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发包人对承包人分包工程的同意或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疑问:按照法律规定,专业分包单位可以将劳务工程分包给具备劳务资质的单位,上述约定与法律不一致,请核实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4、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是否可以修改为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
答: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5、经济标函相关问题:
(1)附表问题
1)下发的预算审核报告配套附表为: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简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构成明细分析表、增值税计价表、设备材料价格表。
2)招标文件中要求附表为:投标报价说明、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构成明细分析表、措施项目费用分拆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增值税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
问题:
(1)预算审核报告附表缺失:投标报价说明、措施项目费用分拆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2)所附表名称不一致:
1)预算审核报告附表名称: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简表)和设备材料价格表。
2)招标文件约定附表名称: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主要材料价格表。
请问:最终经济标函附表以下发的预算审核报告配套附表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中要求附表为准?
(2)内容问题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文件编制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并在造价软件中导出对应的投标报价表格。由于造价软件导出表格时存在差异,因此允许投标人因使用造价软件导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表头格式存在差异,但内容须保持一致。以上差异情况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请问:“内容保持一致”仅指序号、清单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对吗?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允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表头格式有差异,但内容须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等内容。
27、招标文件【第 31 页】:“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人员要求、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请问:请明确除技术标函所含的承诺书外,投标人是否还必须提供自拟格式的响应性承诺文件?
答:否。
28、招标文件【第 55 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本清单中所列的每一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包含多项内容。如按要求在表格后方或指定位置,逐条以清单条目作为标题再对应编制安全管理措施,实操难度较大;若直接将措施填写至表格内,又会造成版面杂乱,不利于评标专家审阅。
答:是。
二、澄清部分:
2、补充上传《工程预算图纸疑问表*开通会员可解锁*》。
3、补充上传《工程预算图纸疑问表*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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