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北部粮油储备综合体(一期)项目施工图设计取消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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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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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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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北部粮油储备综合体(一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东北部粮油储备综合体(一期)项目 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9-44*开通会员可解锁*-71779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从化绿缘粮食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人为广州越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广州东北部粮油储备综合体(一期)项目施工图设计

2.1.2 工程地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聚宝二横街北面(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

2.1.3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广州东北部粮油储备综合体项目(一期)拟建10.2万吨的钢筋混凝土浅圆仓及配套的工作塔、汽车卸粮站等粮食接发设施,配套管理用房,宿舍、食堂,配套建设辅助用房、消防水罐、雨水调蓄池、扦样器、地磅等生产辅助设施。一期总用地面积约56685.05㎡,建筑面积约24801.29㎡。

2.1.4 投资总额:本招标项目总投资(含税)约2.97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1042.46万元。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2.1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专项设计)、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

2.2.2.招标内容:

(1)土建工程:一期拟建10.2万吨的高标准储备粮仓及配套,单项土建工程包含钢筋混凝土浅圆仓及配套的工作塔、汽车卸粮站等粮食接发设施,配套管理用房,倒班宿舍、食堂,配套建设辅助用房、消防水罐、雨水调蓄池、扦样器、地磅等生产辅助设施,配套消防、照明、防雷。

(2)总图配套工程:总平面、竖向、绿化、围墙、大门,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等,指标应满足当地土地规划要求。

(3)工艺设备、电气控制设计:

按照国家高标准储备粮库要求,配置粮仓工艺及设备、电控及设备配电。配套散粮钎样、计量、清理、输送、粮食检化验设备及布局,粮仓机械通风系统、粮面空调控温、谷物冷却工艺及设备、气调制氮、移动设施等设备。

按照初步设计,深化粮食工艺施工图设计,及设备选型,要求系统完整、配置合理、运行节能、便于维护。

散粮接收采用2×200t/h生产线(按小麦计),并满足小麦、稻谷散粮接发、储备,储备期小麦3年。稻谷2年。满足高标准粮仓功能要求,合理采用现有国内先进成熟的准低温、充氮气调等储粮技术及手段,实现低能耗、绿色储粮;仓房的气密性达到气调仓一级。

结合工艺及设备,粮食仓库设施应配置完善的电气控制系统,要求安全可靠、控制灵活、利于节能,满足相应区域防爆要求。

(4)库区变配电工程:满足工艺及其它设施不同工况的供电需求,安全可靠。

(5)智能化系统:按照国家高标准储备粮仓及相应规范要求,配置粮库智能化系统:智能粮情测控、智能安防、智能控温、智能通风、智能气调、智能出入库、智能仓储业务管理系统等。

2.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符合国家《高标准粮仓建设标准》(LS/T 8014-2023)。

2.4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384.92万元。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的《投标人声明》(见招标文件格式四)。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其无效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6.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

6.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 其他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baidu.com选择(地球模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从化绿缘粮食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横江路30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6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2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分包的;

(2)出让投标资格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6)存在行贿情形的。

8.7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

注:允许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招标人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8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递交投标文件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9现场考察: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从化绿缘粮食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横江路30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联 系 人:王天浩、李嘉宝、范权鑫、李广峰、冯靖圆、宋晋刚

联 系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

联 系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 址:www.gzggzy.cn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技术中心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3幢2层

电 话 号 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单位:广州从化绿缘粮食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一:合作设计协议书

合作设计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和香港不单独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 (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资质条件的企业) 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中标,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 (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资质条件的企业) 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合作设计方:(盖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注:格式仅供参考,适用于合作设计,否则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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