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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此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全区城市民族工作互评互鉴交流活动项目的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与编号
(1)项目名称:承办全区城市民族工作互评互鉴交流活动项目
(2)询价文件编号:HMW—CJK2601
2.内容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要求 |
预算资金 |
| 1 |
承办全区城市民族工作互评互鉴交流活动项目 |
1 |
详见询价文件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不包含食宿金额) |
服务内容:按照策划方案,组织活动的实施,包括交通保障、活动材料印制、现场服务、活动期间车辆租赁、摄影摄像及宣传物料制作等
3.服务时间、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下旬,呼和浩特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截止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5:00时到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2号城建大厦1311室)递交报名资料,经初审资料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获取响应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三份,标准A4纸)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有效并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递交竞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竞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2.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2号城建大厦1311室
3.询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
4.询价地点: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2号城建大厦13层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