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5%股权
发布时间:
2026-06-02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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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5%股权

项目编号:G32025SH1000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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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1609.1559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的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米晓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王心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73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费家塘路576号6楼
法定代表人 蔡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资本 13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62765R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子产品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智能农业管理;消防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规划设计管理;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网络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科技中介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制造;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舞台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测绘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职工人数 30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1
2 方忠良 20.2
3 杭州立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47
4 方良 5.51
5 徐云 5.51
6 南京晨光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
7 陈明 1.84
8 傅晓红 1.4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4 营业收入 61827.620000
利润总额 586.740000 净利润 816.400000
资产总计 108355.000000 负债总计 81026.010000
所有者权益 27328.990000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营业收入 46548.310000
利润总额 627.080000 净利润 609.390000
资产总计 110367.650000 负债总计 82429.270000
所有者权益 27938.380000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08355.000000 -
负债总计 81026.010000 -
净资产 27328.990000 35748.0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787.950970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将依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的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标的企业目前登记持有的杭州市下城区广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以下简称“小贷股权”),没有记入标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也没有纳入本次股权转让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与小贷股权有关的材料详见转让方备查文件。 3、标的企业涉及的抵押、担保、融资租赁、房产租赁情况及其他未尽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期后事项情况》《审计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京晨光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京市秦淮区正学路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竞买人的,则本项目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标的,并按照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披露期满,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在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依法依规向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交易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的。(4)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知悉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本方承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与小贷股权有关的材料、《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期后事项情况》等转让方、交易所备查的全部文件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包括但不限于因小贷股权等因素而可能存在的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承诺若发生本方以不了解交易标的的现状及小贷股权等瑕疵等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属于本方的违约和欺诈行为。同意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理本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同时本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2)本方承诺按照标的企业现状进行交割,在支付交易保证金之前,已对标的企业是否存在瑕疵及其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慎调查。在支付交易保证金后,本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企业的现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产权交割后,因标的企业诉讼、债权债务等风险造成的损失,与转让方无关,由本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与损失。 (3)本方同意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本方同意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本方对转让方披露的与小贷股权有关的事实及相关备查材料已完成尽职调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已充分知晓因小贷股权而可能发生的或有事项且不持异议,同意按照小贷股权的现状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方不会因小贷股权的相关事项及或有事项,而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成交及成交价格提出要求,不会要求从转让方得到补偿/赔偿,也不会要求转让方支付任何对价或承担任何义务。 (6)本方同意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82.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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