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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委托 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院区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余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院区零星维修项目 2、招标编号:ZHCG2*开通会员可解锁*(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X-ZB2026-004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择优选定1家单位进行零星修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设施的维修、改造、安装、拆除、装饰、防水、筑漏等,水电维修、排污疏通维护等,以及协助采购人应急抢修,防汛防台等。 4、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6、采购预算金额:49.6万元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12点,下午12-16点,通过邮箱(1343491711@qq.com)报名,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售价:¥600.00元(人民币)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28号楼402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28号楼402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述行业属于: □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春路9999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28号楼402室 邮编:200000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343491711@qq.com
附件信息:
报名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