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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仓(洼港村251号)场地及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公物仓(洼港村251号)场地及零星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35.55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物仓(洼港村251号)场地及零星维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公物仓(洼港村251号)场地及零星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公物仓(洼港村251号)场地及零星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03月07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03月13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于报名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至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58弄10号楼263室办理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有效营业证件;(2)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相应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如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带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报名单位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03月18日 13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58弄10号楼263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58弄10号楼263室 七、其他 公物仓(洼港村251号)场地及零星维修项目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新府东路81号 联 系 人:黄品萧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58弄10号楼263室 联 系 人: 朱老师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huqi7878@163.com 九、公告发布平台 公告发布媒介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