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一厂区204项机器设备处置)
发布时间:
2026-01-23
发布于
湖北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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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一厂区204项机器设备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设备品种:

闲置设备

名称:

详见公示附件

标的基本信息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评估结果不包含增值税,转让方将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税费。 2、本次待处置的资产包含废旧设备,具体资产状态以现场实物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劲风路3幢(一照多址)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 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指定网站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 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 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 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1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 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 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 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 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 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涉及文件 所披露的内容, 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 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它诉求。 6、本次转让资产为不含税价格,根据出卖人的资产台账记载的采购时间按税法规定 开具: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采购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减按 2% 征收增值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009 年 1 月 1 日后采购的固定资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7、设备拆除、运输、装卸、特种设备破坏解体、现场清理、废旧材料处置销毁及 在处置系列过程中人员保险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支付及完毕后,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 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在 5 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 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 。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后,受让方才能进 场组织施工。 自转受双方签署《实物资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之日起,设 备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自转受双方 签署《实物资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之日起 90 日内,受让方需完成标的物 的拆除和运输,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超期现象,每逾期一 日向转让方支付交易总 价款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 15 天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搬运资产,且并不退还转让价款。 9、本项目无论协议成交或竞价成交,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期内的工作日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吴爱霞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评估明细表(204项整体打包).xlsx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