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高新技术零部件有限公司部分资产(2期液压成型设备)
发布时间:
2026-04-28
发布于
上海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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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高新技术零部件有限公司部分资产(2期液压成型设备)

项目编号:GR2026SH100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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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272.700000万元

转让单价:

计量单位: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市宝山区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汪思维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102、*开通会员可解锁*业务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1台液压成形压机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设备品种:

闲置设备

名称:

1台液压成形压机

设备存放地理位置:

罗春路168号

规格型号:

SHP 5000-3150/2000

计量单位:

数量:

1

现状分析:

设备功能完整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评估价值系不含税价值,本次设备转让涉及的拆除费、异地运输费等费用由资产收购方承担,该部分委托方会与资产收购方另行约定,本次评估仅评估设备本体的价值,故本次评估重置全价不再考虑设备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及资金成本等,也不再考虑异地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费用,仅考虑设备本体不含税价值。

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转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宝钢高新技术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宝山区罗春路16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保证金设定)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与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值的金额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需完成现场尽调、踏勘。意向受让方在向上海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踏勘组织方、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评估报告》中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7、本次转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受让方须按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承担税款(税率为1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内将交易价款涉及的税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及税款后出具相应发票。 8、受让方须在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标的交易价款并按转让方厂区管理规定办理完相关进厂手续后,受让方才能进场提取标的物。自转、受双方《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标的物的保管、运输、安保责任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实施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如需转让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周转场地等,应向转让方办理申请,并由受让方承担相应费用。自转受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5日内,受让方需完成标的物的运输,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超期现象,每逾期一日向转让方支付交易总价款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搬运资产,且不退还转让价款。 9、本项目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1%向上海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5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需提前预约)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曾晓东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现场踏勘确认书-上海宝钢高新技术零部件有限公司部分资产(2期液压成型设备).pdf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