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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财政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财政局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设计等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财政局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设计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25-D-1023
二、成交信息
第1包: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设计服务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津云新媒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3号天津广播电视国际新闻中心10层
3.成交金额:199,500元。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5.6817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设计服务,合同履行期限:1年;
第2包:网站及新媒体监测技术服务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津云新媒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3号天津广播电视国际新闻中心10层
3.成交金额:99,800元。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5.6746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网站及新媒体监测技术服务,合同履行期限:1年。
三、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王瑞倩、赵志伟、靳彤(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伟
2.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财政局
2.采购人地址:和平区曲阜道四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靳彤*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九、本项目第一包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1995元,第二包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988元。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见附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争性磋商文件(TGPC-2025-D-1023) (更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