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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天津市新老兵运输接待站)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天津市新老兵运输接待站)厨房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天津市新老兵运输接待站)厨房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5-A-0405
(三)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1)所投定制米饭流水分装线、智能立式洗碗机中的自动分饭机具备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1份证书得0.5分,最多1分”变更为“(1)所投定制米饭流水分装线中的自动分饭机、智能立式洗碗机具备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1份证书得0.5分,最多1分”。
三、更正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范志刚、杨光
(二)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天津市新老兵运输接待站)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2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何永亮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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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天津市新老兵运输接待站)厨房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A-0405)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