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投标须知前表
序号 |
项目 |
本次招标项目综合说明 |
|
1 |
项目名称 |
城配冷链运输业务外包招标项目 |
|
2 |
招标范围 |
招标人(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运营的各RDC仓库至辐射范围内城市的城际或城市配送业务,即从RDC配送至辐射范围内城市的终端客户。 |
|
3 |
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
5 |
招标人 |
招标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3号立高集团总部基地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caigou@ligaofoods.com |
|
6 |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资质要求 |
1.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合并实缴到位不低于300万元,有固定经营场所; 2.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工商注册时间满三年; 3.审验合格且有效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冷藏保鲜); 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9%增值税运输专用发票; 5.最近两年无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记录; 6.承运车辆确保安装有监控系统账户的实时温度监控系统(易流/G7)并同意且能够实际授权给招标人,并能确保招标人实际查询到位; 7.需固定车辆与驾驶员,比例不低于50%(对于比例超过50%的将予以优先派单并提高对应承运份额)。 |
财务要求 |
1.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年度冷链运输收入≥1000万元; 2.提供投资款银行回单(证明总实缴资本)、最近一期验资报告或可供核验的天眼查、企查查报告。 |
||
业绩要求 |
1.最近两年内承接过大型城配冷冻冷藏运输业务,有大型食品企业冷链运输及配送成功案例优先(以合同/结账记录作为认定标准)。 |
||
信誉要求 |
信誉良好的企业,无拖欠员工工资、供应商费用以及偷税漏税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7 |
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
标书费用:邀请投标人免费领取(限电子档) 领取方式:电子档发送预留邮箱、公众号下载领取 |
|
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保证金形式为:银行公对公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之前 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增城石滩支行 开户名:广州致能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682175564815 |
|
9 |
投标文件 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后起算90天 |
|
10 |
报名及投标 截止时间 |
投标报名方式:最迟需在 2026年3 月23号10时之前,通过电联 *开通会员可解锁* 或微信(微信同号)报备取得报名资格;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整(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3号立高集团总部基地4楼前台。 |
|
11 |
评标方法 |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响应情况、投标人的实力、过往服务能力(以招标人质量管理部发布的KPI考核表为准)、价格优势、最优解决方案、长期合作潜力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审。 |
|
12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选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选出。 |
|
13 |
中标核实 |
必要时审查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完全且圆满履行合同,最终的核实方式为: (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 (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询问和受理考察,并提供审查所需的全部资料。 |
|
14 |
合同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
15 |
结算周期 |
按每一个结算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进行费用结算、支付(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
|
16 |
履约保证金 |
交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金额:城配运输每个供应商每个RDC仓库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公对公账户转账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增城石滩支行 开户名:广州致能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682175564815 |
|
17 |
合同签署单位 |
各运输线路的中标人与招标人控股子公司广州致能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
|
18 |
声明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后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资格,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2.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
|
二、用户需求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冷链运输业务外包招标项目
1.2运送产品:冷冻面团、冷冻蛋糕、冷冻面包、冷冻食品、冷冻奶油、油脂、肉松、冷藏馅料、巧克力等。
1.3标段及划分:
1.3.1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一个或多个RDC仓库全部运输线路的投标(以单个RDC仓库为最小投标单位),经统一评标,投标人最终可能获得1个或多个RDC仓库全部或部分线路运输资格。
1.4各标段的核心路线及发运车次:
招标人以下2025年全年发运车次数据仅供参考,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投标人业务量的保底承诺,招标人的运输业务量会根据经营需要以及外部市场环境动态调整。中标后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按需提供。
1.4.1 城配运输发运车次
序号 |
外仓 |
2025年各车型车次 |
||||
4.2米 |
7.6米 |
9.6米 |
15米 |
合计 |
||
1 |
西安仓 |
173 |
173 |
|||
2 |
济南仓 |
2034 |
226 |
62 |
2322 |
|
3 |
杭州仓 |
3050 |
161 |
36 |
3247 |
|
4 |
长沙仓 |
861 |
861 |
|||
5 |
重庆仓 |
1718 |
573 |
75 |
5 |
2371 |
6 |
天津仓 |
3541 |
598 |
162 |
4301 |
|
7 |
兰州仓 |
585 |
35 |
10 |
630 |
|
备注:
1.以上为RDC仓库至终端客户的配送,通常情况下为1个装货点,3个卸货点(控制在3个点以内,含3个);
2.因业务需求,需配备隔温板;
3.城配以单个RDC仓库为最小投标单位,经统一评标,投标人最终可能获得1个或多个RDC仓库全部或部分线路运输资格。
1.4.2相关仓地址:
序号 |
外仓 |
地址 |
辐射范围 |
1 |
西安仓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中国综合保税区10号门东侧百胜物流中心 |
陕西省 |
2 |
济南仓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高新区临港南路万纬物流园 |
山东省 |
3 |
杭州仓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江东六路6136号万纬 |
浙江省 |
4 |
长沙仓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经济开发区东十二路与王家冲路交汇处雪峰冷链 |
湖南省 |
5 |
重庆仓 |
重庆渝北区两江新区木耳镇瑞月北路19号W3号仓库 |
重庆市、贵州省 |
6 |
天津仓 |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高王路13号A5库普冷 |
北京、天津、河北省 |
7 |
兰州仓 |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许家营工业园区内百胜物流中心 |
甘肃省、青海、宁夏自治区、西藏 |
1.4.3 本次招标合同期限范围:
序号 |
外仓 |
辐射范围 |
合同期限 |
1 |
西安仓 |
陕西省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2 |
济南仓 |
山东省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3 |
杭州仓 |
浙江省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4 |
长沙仓 |
湖南省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5 |
重庆仓 |
重庆市、贵州省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6 |
天津仓 |
北京、天津、河北省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7 |
兰州仓 |
甘肃省、青海、宁夏自治区、西藏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2. 为确保冷链运输货物规范操作,规避风险,特对投标人提出以下技术及商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货物配送服务合同-城配合同-2026年最新版》
备注:请详细查阅合同条款、供应商考核标准、冷链管理规范、供应商准入内容等条例。
3. 结算方式
4.1仓储费及运输费每月结算一次。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每日发生的账单(电子版)应在次日上午提供给招标人,每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提前)向招标人提供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一个结算周期)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总账单(电子版)。招标人在收到总账单后进行整体核对,如有错误或不符之处,将在收到总账单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通知投标人重新提交,双方完成对账、确认一个结算周期的具体费用后,投标人于每月1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9%税率,如税率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交招标人,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发票、收发货单据、客户签收回单和对应的托运单、账单纸质版(盖公章或财务章)等单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具有良好信用的商业/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将费用支付给投标人(支付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投标人如进行票据贴息,贴息日与票据到期日相比大于30天,利息由投标人承担;小于等于30天,利息由招标人承担。
4.2若投标人逾期未完成对账、不交上述单据、交付单据不齐或发生差错,均视为放弃本月结账,相关款项不在当月付款之列;该等款项的具体付款时间由招标人另行安排,招标人在收到上述完整有效单据的前提下,可在不晚于次月30日前支付。超出6个月(含6个月)未结算费用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结算,招标人不再支付未结算的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 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接纳,投标人须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编制与递交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6. 转包与分包
6.1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业务进行转包和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运输资格,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的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