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胶水运输服务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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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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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江分公司2026年度胶水运输服务询比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FWRW-2026-007926

1.2项目名称:海胶集团龙江分公司2026年度胶水运输服务询比采购

1.3项目服务期限:1年,开割期:预计*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除下雨、台风等自然环境因素造成停割,开割期每天需要进行胶水运输。

1.3预算金额:总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本次采购为单价采购,项目采购数量及预算金额为预估数,实际以运输干胶量结算为准。

1.4项目标的及路线:本项目根据运输路线、距离不同,以分公司片区分为6个标的,同时根据上一年各片区运输至各个加工厂的量进行预估运输干胶量,本公告所公示产量相关数据不作为运输量的保证依据,仅作为预算测算及供投标单位参考,具体以实际生产量为准,具体各标的情况如下:

标的1:雄英片胶水运输:雄英片区各生产队收胶站至指定加工分公司,预计年运输干胶量1293吨(其中:运输至金隆加工厂约193吨;运输至金星加工厂约1034吨;运输至金联加工厂约66吨),按实际产胶结算;

标的2:茶山片胶水运输:茶山片区各生产队收胶站至指定加工分公司,预计年运输干胶量1250吨(其中:运输至金隆加工厂约187吨;运输至金星加工厂约1000吨;运输至金联加工厂约63吨),按实际产胶结算;

标的3:长龙片胶水运输:长龙片区各生产队收胶站至指定加工分公司,预计运输年运输干胶量825吨(其中:运输至金隆加工厂约123吨;运输至金星加工厂约660吨;运输至金联加工厂约42吨),按实际产胶结算;

标的4:珠碧江片胶水运输:珠碧江片区各生产队收胶站至指定加工分公司,预计年运输干胶量653吨(其中:运输至金隆加工厂约326吨;运输至金星加工厂约261吨;运输至金联加工厂约66吨),按实际产胶结算;

标的5:卫星片胶水运输:卫星卫星片区各生产队收胶站至指定加工分公司,预计年运输干胶量1116吨(其中:运输至金隆加工厂约502吨;运输至金星加工厂约502吨;运输至金联加工厂约112吨),按实际产胶结算;

标的6:金波片胶水运输:金波片区各生产队收胶站至指定加工分公司,预计年运输干胶量894吨(其中:运输至金隆加工厂约134吨;运输至金星加工厂约715吨;运输至金联加工厂约45吨),按实际产胶结算。

1.5项目标的采购单价:各标的以各生产队收胶站为起点至金隆、金星、金联加工厂为终点(不区分场内外运输)设定采购单价,除以上加工厂,如因公司生产需要运输至金林等其它加工厂,且调整后的运输路线距离超过5公里,在金隆段的单价基础上按5元/吨/公里单价增加运输费。

标的1:雄英片胶水运输:各收胶站至金隆加工厂控制单价:129元/吨干胶;各收胶站至金星加工厂控制单价:259元/吨干胶;各收胶站至金联加工厂控制单价:529元/吨干胶;

标的2:茶山片胶水运输:各收胶站至金隆加工厂控制单价:129元/吨干胶;各收胶站至金星加工厂控制单价:259元/吨干胶;各收胶站至金联加工厂控制单价:529元/吨干胶;

标的3:长龙片胶水运输:各收胶站至金隆加工厂控制单价:129元/吨干胶;各收胶站至金星加工厂控制单价:259元/吨干胶;各收胶站至金联加工厂控制单价:529元/吨干胶;

标的4:珠碧江片胶水运输:各收胶站至金隆加工厂控制单价:190元/吨干胶;各收胶站至金星加工厂控制单价:190元/吨干胶;各收胶站至金联加工厂控制单价:490元/吨干胶;

标的5:卫星片胶水运输:各收胶站至金隆加工厂控制单价:246元/吨干胶;各收胶站至金星加工厂控制单价:246元/吨干胶;各收胶站至金联加工厂控制单价:546元/吨干胶;

标的6:金波片胶水运输:各收胶站至金隆加工厂控制单价:301元/吨干胶;各收胶站至金星加工厂控制单价:431元/吨干胶;各收胶站至金联加工厂控制单价:701元/吨干胶;

1.6项目运输要求及相关处罚:

1. 调运管理:各运输服务商须服从分公司胶水转运、调运管理。如其他片区运输路线因车辆损坏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运输胶水,分公司有权相互调配车辆进行转运,调配运输费用按运输路线合同单价结算;

2. 监督管理:为满足分公司胶水运输信息化建设需要,各供应商需配合分公司安装车载GPS定位仪;同时分公司安委办有权对服务商的运输车辆行驶证、车辆安检证及行驶人员驾驶证及健康要求等进行安全检查,各供应商需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3. 胶水运输及处罚管理:根据分公司胶水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分公司中心转运站将对运输车辆采取不定期跟车、中途抽检及测含等,例如不定期抽查运输车辆进加工厂前后净重,车辆进加工厂卸完胶水后胶桶罐残留物净重不得超过20kg-25kg标准,具体根据运输车辆大小现场核定,超过标准视为违规截流胶水,分公司有权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1000元-5000元/次,具体处罚力度结合违规次数及残留物净重最终确定。

1.7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中标供应商须在协议签订日向我司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交到我司财务部。如中标供应商未按协议要求完成作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协议项目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注:各供应商投标报名前,请仔细了解我司各片区收胶站位置分布及胶水运输至各加工厂路线。

二、报名要求及所需提供材料: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营业执照如未显示经营范围,请自行扫码打印经营范围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合规廉洁投标等承诺书,参考投标承诺函附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3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4车辆归属证明及车辆安检等相关证明(如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证、保险缴纳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5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环节仅上传报名所需提供材料,不要上传报价单。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垦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hsf.com.cn/)

方式:网上获取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海垦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hsf.com.cn/);(2)投标人须在海垦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hsf.com.cn/)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3)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海南天然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江分公司

地 址: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海胶集团龙江分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凌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卢先生, 纪检举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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