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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油田项目部(西南地区)生产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YC-2026-054-FW
一、谈判条件
本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项目介绍: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通过谈判采购方式选择一家具备相应运输服务能力的运输企业,为辽宁分公司西南地区施工队伍提供生产物资、生产装备、钻井液(含3类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等的运输服务。
(2)采购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由分公司自筹资金。
2.项目资金:计划资金:90万元(含税)。
3.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4.项目承办人:杨艳洁;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
(一)、采购范围
1. 采购范围为: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生产物资、生产装备、钻井液(含3类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等的运输服务,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采购方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服务地点及运输线路:
承运介质/服务内容 |
服务区域 |
估算金额 (万元) |
拟定成交人 数量 |
生产物资、生产装备(卡车运输) |
威远及周边地区(自贡、内江、泸州) |
90 |
1 |
生产物资、生产装备(吊车运输) |
威远及周边地区(自贡、内江、泸州) |
||
生产物资、生产装备(卡车运输) |
重庆、昭通、宜宾及其它区域 |
||
生产物资、生产装备(吊车运输) |
重庆、昭通、宜宾及其它区域 |
||
钻完井液(罐车运输) |
川渝地区 |
3. 标段(标包)划分:¨是þ否划分标段。
4.服务地点:西南地区(威远及周边、重庆、昭通、宜宾、川渝地区等)
5.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6.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7.其他说明事项: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采购方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钻完井液的运输主要为水基和油基钻井液,服务商须具备3类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运输资质及与其相对应的运输车辆并配备押运人员。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需求设置)
1、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服务商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服从使用单位的调配和指挥。接到运输作业计划后,按要求及时响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起运地点,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将货物安全、保质保量送抵目的地。
(3)服务商须按照使用单位指定地点、指定路线进行装卸和承运工作,装车前须按要求对承运车辆进行车属附件的检查,核对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卸货时间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如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采购方沟通,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4)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超速,严格按公路交管部门及相关规定安全运输货物,严禁发生货物泄漏、溢出、倾倒等现象,禁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件。
(5)装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属地单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属地单位的管理及监督;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上游属地管理的要求。
(6)服务商严格使用谈判且备案车辆进行服务,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因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向使用单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服务车辆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车辆报废等其它原因更换车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7)服务商须按使用单位相关要求办理交货单据,单据不得涂改、丢失、复印、损坏,否则属于无效单据。
(8)服务本项目的车辆、驾驶员符合驾驶安全标准的相关要求,成交方须为所有运输车辆购买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服务商须承诺在满足中国石油相关HSE要求下完成对货物的及时配送,签订HSE合同,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采购方进行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定安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2、服务车辆要求
(1)服务商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运输服务车辆,且为自有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运输资质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
(2)服务车辆状况良好,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和渗漏,须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处理工具等应急处置器材,并提供照片。
(3)服务商须对服务车辆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确保车辆综合性能达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的要求,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标准。
(4)服务商须对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GPS视频监控平台),有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货物实时跟踪,能够对车辆装卸口和驾驶人员实时动态监控管理,且向使用单位提供数据接口,GPS车辆监控系统接入相关管理系统,拉运过程中GPS信号不允许中断,如需维护需提前通知采购方。提供书面承诺。
3、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期间,保证运输车辆驾驶服务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运输要求;安排专职生产管理员、安全员和设备员进行现场管理。
(2)服务商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成交方必须结合本项服务的特点,有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提供承诺书。
4、其他服务要求
(1)服务商除应具备基本的经营性证照,保证设备及服务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运输要求。
(2)承担运输任务的运输工具证照及运输手续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承载运输工具必须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公路运输部门的相关要求。
(3)服务商应当具备与运输相适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经济赔偿能力,能够及时解决各类道路阻障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保障方案。
(4)服务商在生产区域装卸货物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服务商承担。
(5)严格按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办理审批、检验等相关手续。
(6)服务商制定针对性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应当报各地方政府和各单位备案。
(7)配备交通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规定要求的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器材,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委托代理。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形式:固定单价;含税(税率9%)
2.报价要求:
(1)报价所涵盖的范围:此项目报价为含税单价,(具体见报价一览表)。
(2)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车辆油料、过路过桥费、修理、保险、驾驶人工、等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摊入。如报价表中未列出,采购人将认为响应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它款项下已进行综合计算,勿需附任何说明;采购人不再为服务方提供额外的费用。
(3)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4)响应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取消其响应资格。响应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响应报价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多余小数点不进位,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5)本项目采取一票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报价格式:
报价一览表(含税)
服务区域 |
承运介质 |
单位 |
税率(%) |
响应报价单价 (含税) |
威远及周边地区(自贡、内江、泸州) |
西南项目部运输项目(卡车) |
元/吨.公里 |
9 |
|
西南项目部运输项目(吊车) |
元/吨.小时 |
9 |
||
重庆、昭通、宜宾及其它区域 |
西南项目部运输项目(卡车) |
元/吨.公里 |
9 |
|
西南项目部运输项目(吊车) |
元/吨.小时 |
9 |
||
川渝地区 |
西南项目部运输项目(罐车) |
元/吨.公里 |
9 |
备注:
(1)车辆吨位:四轴卡车按照额定载重25吨结算,每车次以一装一卸为界;
(2) 等停费用:因使用方原因车辆等停时间6小时内,不计等停费用,等停时间超过6小时,等停费用=450元/天·车,天数计算(以车辆到达井场时间计算,每间隔24小时为1天。次日开始每天等待时间不超过8小时按照0.5天计算,超过8小时按照1天计算);
(3)延时费用:采购方提前4小时下达任务要求,因成交方原因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时,采购方在结算时根据迟到时间,按50元/时核减本次车辆使用费,直到扣完为止。
(4)罐车里程计算:不足50公里按照50公里计算,超过50公里按照实际公里计算。
(5) 卡车里程计算:不足90公里按照90公里计算,超过90公里按照实际公里计算。涉及的特殊情形的货物(超高超长超宽超重),运输距离按照超限证规定的实际路线进行核算。
(6)放空费用:0.25元/吨.公里*车辆额定吨位*单程运距:卡车执行90公里以外的任务;罐车执行50公里以外的任务(空车去、空车回)。
(7)罐车应急值班费用:罐车应急值班费用800元/天。
(8)吊车:工作时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超过4小时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往返25公里折合1工作小时。因百姓堵路等原因等停一天折合4小时工作量。
(9)罐车:不足50公里按照50公里计算(含50公里),50公里以上按照实际公里计算。
4.结算方式: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采购人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签收单证、交货确认文件等)后6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至成交人账户,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直至收到前述资料,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说明事项:涉及的特殊情形的货物(超高超长超宽超重),运输距离按照超限证规定的实际路线进行核算。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1.2钻井液运输需出具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3类易燃液体)运输资格,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1.3生产物资、生产装备运输需出具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资格,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3 财务要求:
3.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3.2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截至谈判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开通会员可解锁*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4 业绩要求:响应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谈判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类似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至少1项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业绩,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5 信誉要求:
5.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5.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5.3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谈判截止日)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5.4谈判评审当日,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响应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6 车辆要求:
6.1响应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其中钻井液运输的罐车10台(重型半挂式牵引罐车(5轴或6轴)10辆,重型罐式自卸货车(4轴)不低于3辆),4桥卡车10台,满足一次性可实现12台车同时运行服务,其中具有危险化学品3类运输资质车辆不低于6台。
6.2运输服务车辆必须为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响应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额定载重等。
6.3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等保险,其中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投保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容器检测证书、检验合格证等。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6.4罐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达到JT/T198规定的一级车况标准,原装罐车,采用玻钢罐或不锈钢罐运输,安装GPS视频监控平台(将账号提供使用方共用),有防静电接地装置,罐体内设置隔舱;承运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达到GB18564-2001要求。
6.5卡车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标准GB7258、B18565及相关安全检验要求,具备必要的货物固定装置或结构。
7 人员要求:
7.1运输服务人员需与服务车辆相匹配,每车配一名驾驶员,派驻本项目的服务机构设兼职或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设兼职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7.2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准驾级别与车辆相匹配的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车辆证件,截至投标截止之日,驾龄满5年及以上,年龄23-55岁(含23和55岁),取得与所驾驶车型一致、有效的驾驶证件及普通货物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需提供押运证)。
7.3提供拟服务本项目的相关人员清单及对应的有效身份证、驾驶证、押运证、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管理员,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扫描件。
7.4所有人员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持证上岗,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防护、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成交方应对参与服务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现场服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行业标准和目视化管理的劳保用品。
8 技术要求
8.1 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装卸人员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持证上岗,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护、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
8.2 按指定装卸地点、指定路线作好承运工作,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货物泄漏、溢出、倾倒等现象,禁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件;
8.3 装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属地单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属地单位的管理及监督;
8.4 本服务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服务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见以下名录: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③《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④ 《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
⑤ 其他地方行政性法规;
8.5 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上游属地管理的要求。
8.6 成交方接到采购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起运地点,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将货物安全、保质保量送抵目的地。
8.7 按指定装卸地点、指定路线作好承运工作,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货物泄漏、溢出、倾倒等现象,禁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件。
8.8 承担运输任务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保证货物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其罐体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检测,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货物。
8.9 成交方必须为所有运输车辆购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投保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
8.10 生产用车使用过程中,成交方须服从采购方现场调度或负责人安排,当出现不服从安排的情况时,每出现一次需支付采购方本次车辆使用费用100%的违约金(在结算时核减),若因此影响搬迁或生产,另行追究成交方责任。
8.11 某成交方不能满足生产运行保障需求时,采购方有权利自行调整该成交方的工作量,将该成交方的工作量分配至另外的一家或两家成交方。
9、其他要求:
(1)响应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包括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质量安全环保记录、非联合体响应、不分包、响应文件真实性、履约、履约保证金提交等承诺,格式自拟)。
(2)响应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谈判,提供书面承诺。
(3)响应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谈判截止日)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本年度无责任亡人事故,提供交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事故情况证明。
(4)在运输过程中,不延期,不损坏丢失、不存在调换货物的行为,不出现盗窃国有物资案件,提供书面承诺。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商。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响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承租方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成交资格。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6年1月19日18:00至 2026 年1月22日18:00前将以下报名资料填好盖章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同报名表电子版一同提交至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智慧采购平台系统中完成报名。(报名资料接收时间以系统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提示:因服务商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未从组织机构取得采购文件的服务商不能参与项目。
2.报名方式:服务商进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智慧采购平台——供应商业务中心”(网址:http://223.71.48.122/supplier),在“供应商登录”窗口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到“供应商业务中心”,进入“投标服务商报名”下选择对应的采购项目完成系统报名。若无账号请先完成注册,再进行线上报名及后续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的线上操作(账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报名资料如下,格式见附件:①《报名登记表》;② 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获取谈判文件事宜的无需授权委托书)。
4.谈判文件获取:报名通过发送谈判文件至智慧采购平台系统服务商领取。(公告截止期后会发送谈判文件,在智慧采购平台领取)
5. 采购文件发售:每套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服务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确认购买的项目标段,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汇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银行账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010066,备注请注明:项目编号GYC-2026-054-FW。报名时请将付款凭证与报名资料一并上传智慧采购系统。
注意:
1:开票(200元标书费)必须对公账户付款。不开发票,可不用上传开票函,发票开具时间为次月20日前,发票开出后平台自动发送至邮箱,注意自行查收。因个人原因造成发票问题,应自负其责。
2:未在智慧采购平台填写报名信息,视为无需开具发票(填错、漏填),后续不补开发票。
3:在开票函中勾选专票或者普票
4:每标段分开付款,在付款备注里只填写项目编号的数字部分。
5.二次公告注意事项:项目未开始谈判,如发二次公告,一次公告已报名服务商需重新报名,无需重新缴费。项目谈判失败,如发二次公告,服务商重新报名的需重新缴纳资料费。
六、非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费收取
1、收费范围
所有竞价、谈判、询比、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成交的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按本通知规定缴纳服务费。
2、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各项目(标段)的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成交金额所在区间对应的费率,分段计算后累加得出应收服务费。单笔代理服务费计算 结果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单笔代理服务费收取上 限为50000元。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费收取比例
100及以下 0.8%
100-500(含) 0.7%
500以上 0.45%
示例:某物资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90万元,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90×0.8%=0.72万元 某物资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300万元,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100×0.8%+(300-100)×0.7%=0.8+1.4=2.2万元 某物资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元,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100×0.8%+(500-100)×0.7%+(600-500)×0.45%=0.8+2.8+0.45=4.05万元
3、缴费流程
(一)通知缴费。采购项目完成采购程序后,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发送《服务费缴纳通知单》。
(二)费用缴纳。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对公转账支付方式缴纳服务费,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
(三)发票开具。根据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服务费缴纳金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四)确认成交。缴费完成后,向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出具《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凭此与采购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五)顺延规则。若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放弃资格,可按评审排名顺延选择下一名候选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并重新执行缴费流程。
(六)其他。如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对收费存在异议,可在收到缴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物资分公司书面申诉,由物资分公司复核并答复。若出现特殊情况需退费的,经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物资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退费 手续。
汇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银行账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010066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发放及递交截止时间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上公布。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承办人:杨艳洁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组织机构: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2219号物资分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解珊珊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xieshanshan@cnpc.com.cn
十一、附件:
(一)报名登记表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开票函
(五)开票信息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