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分公司2026年水路运输服务项目(2次)招标公告
竞谈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重庆大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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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2次)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2026年水路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YC-2026-174-FW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由分公司自筹资金;对外承揽项目,已与甲方取得相关承诺。

本项目拟采取 谈判采购(公告)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1.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提供成品油水路运输服务。

2.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3. 项目联系人:蒋达臻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方案编制人: 李敬雅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预估采购金额

(1)计划资金: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R含增值税)。

(三)采购范围

1. 采购范围为: 全国范围符合要求的船运企业 。

2. 标段(标包)划分: 不划分 。

3. 服务地点: 重庆区域 。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月 31 日。

5. 本项目拟 不组织 踏勘现场。

6. 其他说明事项:

6.1 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

6.2本项目执行金额不得超过成交金额,合同签订不得有任何补充协议内容或金额的增加。

三、报价要求

1.计费方式: 固定单价(含税)。

2 报价要求:

2.1报价所涵盖的范围:此项目报价为含税单价,报价要求不高于最高限价(具体见报价一览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2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船舶燃油、港口使费、过闸费、船舶修理保养、保险、船员工资等人工、物料备件等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摊入。如报价表中未列出,采购人将认为响应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它款项下已进行综合计算,勿需附任何说明;采购人不再为服务方提供额外的费用。

2.3 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4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最多保留2位小数。

2.5本项目采取一票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

3. 报价格式

报价一览表

服务区域

起运油库

接卸油库

承运介质

最高限价(元/吨,含税)

报价(元/吨,含税)

税率

重庆

伏牛溪油库

朝阳河油库

柴油

详见采购文件

9%

汽油

详见采购文件

9%

重庆

伏牛溪油库

黄桷嘴油库

柴油

详见采购文件

9%

汽油

详见采购文件

9%

重庆

伏牛溪油库

西沱油库

柴油

详见采购文件

9%

汽油

详见采购文件

9%

重庆

伏牛溪油库

6910油库

柴油

详见采购文件

9%

汽油

详见采购文件

9%

重庆

伏牛溪油库

中梁油库

柴油

详见采购文件

9%

汽油

详见采购文件

9%

4结算方式:

4.1结算方式: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采购人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签收单证、交货确认文件、港口作业单、航次运输清单等)后60日内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直至收到前述资料,且不承担违约责任;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至成交人账户。

4.2 本项目采取一票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5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付款。

四、服务标准和技术要求:

6.1. 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

6.2服务标准:

6.2.1承运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6.2.2承运单位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服从使用单位合理的调配和指挥。承运单位接到任务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确认并回应,并按通知的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货物配送,不得以任何原因耽误配送时间。

6.2.3承运单位须按照使用单位指定码头进行装卸。装卸前须按要求对承运船舶进行安全检查,装卸货时间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如有夜间作业等特殊情况,及时与使用单位进行沟通,保证及时、安全将货物运达目的港,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6.2.4承运单位在装货前,需按任务通知内容核对产品名称、产品数量等,承运单位运输途中不得超载、超速,严格按海事、航道部门要求安全航行。

6.2.5运输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货物安全,避免丢失和环境污染。

6.2.6承运单位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船舶进行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船舶调回,因承运船舶维修、保养、进坞等原因停运,应提前向使用单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船舶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船舶报废等其他原因更换船舶,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6.2.7承运单位须按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办理交货手续。

6.2.8服务本项目的船舶、船员均符合航行安全标准的相关要求。

6.2.9承运单位须在满足中国石油相关HSE要求下完成对货物的及时配送。

6.2.10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5日内,需将承诺的服务船舶到达指定码头。

6.3其他要求:

6.3.1 服务船舶要求

6.3.1.1 承运单位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运输船舶,且为自有船舶,在船舶适航证书有效期内,船舶资质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船舶须持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并在船体醒目位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规定设置危险货物标志和标签。

6.3.1.2 服务船舶状况良好,船体结构、货油舱、管路系统等无破损和渗漏,须安装符合规范的防污染设备(如油水分离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消防设备、应急设备等,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围油栏、吸油毡、消油剂等应急处理器材。

6.3.1.3 承运单位须对服务船舶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船舶年度检验和中间/换证检验,按国家规定对船舶结构、设备、防污染系统等进行定期检验检测。

6.4.2 服务人员要求

6.4.2.1 承运单位与所选派的船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具备与所服务船舶等级和航线相符的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及船员服务簿。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6.4.2.2 承运单位与所选派的专职安全员/危险品申报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犯罪前科,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水路运输申报人员从业资格或安全员培训合格证明。

6.4.2.3 承运单位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主要船员(船长、轮机长)及专职安全员(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使用单位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

6.4.3 其他服务要求:

6.4.3.1承运单位须办理国家规定的船舶强制保险,并投保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船舶险、船东对船员责任险、水路货物运输保险等保险,并承担承运船舶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及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其中:船舶油污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0万元。承运单位需承诺本项目承运货物装船前必须购买水路货物运输保险,用以保障承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以免造成采购人货物的损失。

6.4.3.2 承运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6.4.3.3 承运单位主要负责人需承诺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要求,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组织的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

6.4.3.4 承运单位负责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由承运单位承担处罚。

6.4.3.5 承运单位在港口码头装卸货物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由承运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6.4.3.6 服务期间,因承运单位船舶、人员原因,运输不及时造成采购人受到上游客户投诉累计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成交人支付违约金。

6.4.3.7 服务期间,如因成交人原因出现质量计量事件的每发生一起,须按照采购人经济损失进行赔付,且采购人有权中止成交人的运输业务,情节一般的中止一个月,情节较重的中止两个月,情节严重或累计发生三起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止期结束,成交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整改,经验证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运输业务。

6.4.3.8 服务期间,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任务通知后,发生三次未按照采购人运力需求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成交人提供服务该项目的船舶对应删减其市场份额。成交人未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服务船舶提供服务的,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罚。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响应人参与响应的船舶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

3. 业绩要求:服务商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响应截止日前具有成品油水路运输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成品油水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4. 财务要求: 2025年 6 月 30 日至响应截止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以上提供相应承诺;提供 2025 年加盖企业公章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影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开通会员可解锁*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5. 信誉要求:

5.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5.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5.3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5.4 开标当日,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响应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6. 设备及人员要求:响应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船舶不少于 5 艘成品油油轮(其中单艘船舶载重不低于2000吨,总载重不低于10000吨)。

水路服务船只所有权归属响应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船舶清单,内容包括船名、船型、船舶识别号、建造日期、载重吨、适航证书有效期等。需提供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年度检验合格证明、船舶保险证明(至少包括船舶险、油污险其中油污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0万元),船东对船员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成品油运输所需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船舶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船舶明细表中船舶相符。船舶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卫星定位系统等安全监控设备(提供安装证明材料)。

船上作业人员需提供船员适任证书、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培训证明,提供扫描件。

7. 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 2025 年 6 月30 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服务商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相关证明。

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商。

9. 其他要求:响应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等事故,提供海事局、保险公司出具的无事故情况证明或提供书面承诺(将在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平台或政府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核实,如提供虚假证明将取消其资格)。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将否决其参与资格。成交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六、报名起止时间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起止时间: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6319日至 202632316:00前将以下报名资料填好盖章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同报名表电子版一同提交至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智慧采购平台系统中完成报名。(报名资料接收时间以系统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提示:因服务商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未从组织机构取得采购文件的服务商不能参与项目。

2.报名方式:服务商进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智慧采购平台——供应商业务中心”(网址:http://223.71.48.122/supplier),在“供应商登录”窗口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到“供应商业务中心”,进入“投标服务商报名”下选择对应的采购项目完成系统报名。若无账号请先完成注册,再进行线上报名及后续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的线上操作(账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报名资料包括:①《报名登记表》;② 营业执照 ③ 开户银行许可证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格式见智慧平台下载。

报名时请将付款凭证截图开票函盖章扫描件、报名资料上传至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智慧采购平台。

3.采购文件获取:报名时间截止后服务商在智慧采购平台领取谈判文件。

4.采购文件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潜在响应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汇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银行账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010066,

付款凭证备注2026-174资料费

注意事项:

1: 开票(200元标书费)必须对公账户付款。在付款备注里只填写项目编号的数字部分(如2026-066)。不开发票,可不用上传开票函,发票开具时间为次月20日前。

2:未在智慧采购平台填写报名信息,视为无需开具发票(填错、漏填),后续不补开发票。

3:在开票函中勾选专票或者普票

4:每标段分开付款,在付款备注里只填写项目编号的数字部分(如2026-066-1)。

5:二次公告注意事项:项目未开始谈判,如发二次公告,一次公告已报名服务商需重新报名,无需重新缴费。如项目谈判失败,发二次公告,服务商重新报名的需重新缴纳资料费。

6:谈判文件的发放会在公告时间截止后发布,请自行在智慧平台-文件领取查询。

七、非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费收取

1、收费范围

所有竞价、谈判、询比、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成交的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按本通知规定缴纳服务费。

2、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各项目(标段)的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成交金额所在区间对应的费率,分段计算后累加得出应收服务费。单笔代理服务费计算 结果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单笔代理服务费收取上 限为50000元。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费收取比例

100及以下 0.8%

100-500(含) 0.7%

500以上 0.45%

示例:某物资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90万元,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90×0.8%=0.72万元 某物资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300万元,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100×0.8%+(300-100)×0.7%=0.8+1.4=2.2万元 某物资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元,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100×0.8%+(500-100)×0.7%+(600-500)×0.45%=0.8+2.8+0.45=4.05万元

3、缴费流程

(一)通知缴费。采购项目完成采购程序后,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发送《服务费缴纳通知单》。

(二)费用缴纳。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对公转账支付方式缴纳服务费,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

(三)发票开具。根据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服务费缴纳金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四)确认成交。缴费完成后,向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出具《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凭此与采购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五)顺延规则。若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放弃资格,可按评审排名顺延选择下一名候选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并重新执行缴费流程。

(六)其他。如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对收费存在异议,可在收到缴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物资分公司书面申诉,由物资分公司复核并答复。若出现特殊情况需退费的,经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物资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退费 手续。

汇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银行账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010066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上公布。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采购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蒋达臻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方案编制人: 李敬雅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组织机构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采购谈判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联系人:马媛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mayy001@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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