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零星货物吊装、物资装卸及配送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竞谈
发布时间:
2026-03-12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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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6年零星货物吊装、物资装卸及配送项目谈判采购

项目编号:GYC-2026-171-FW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项目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分公司)是从事运输配送服务的大型专业化运输物流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谈判采购方式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吊装、公路运输服务承运商作为后备补充运力,需要承运商 1 家。成交人将为四川分公司提供零星货物吊装、物资装卸及配送服务,总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采购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由分公司自筹资金。

2. 项目资金:计划资金:77万元,含税。

3. 采购单位: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4. 项目联系人:张蕾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方案编制人: 李敬雅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

本项目委托 物资分公司采购中心 组织采购。

本项目拟采取 谈判采购(公告方式) 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

1. 采购范围为: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提供零星货物吊装、物资装卸及配送服务,总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 服务地点:四川省遂宁,安岳片区管理处所辖场站 。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4. 结算方式:根据服务实际完成情况结算。

5. 其他说明事项: 无 。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1.1 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1.2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道路普货运输资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函。

2. 财务要求:

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单独的书面承诺。

2.2 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截至响应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开通会员可解锁*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 业绩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30日前具有各不少于1项普货公路运输、吊装及装卸服务业绩(每种业务类型至少有一项)。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页/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应在开标截止日前30日历日(含30日)),模糊不清或不是普货公路运输、吊装及装卸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以发票时间为准。

4 信誉要求:

4.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4.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4.3 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4 响应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者相关证明。

4.5 开标当日,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响应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标准,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5 设备要求:

车辆要求:响应人须具备运输车辆且需满足本次运输业务运力需求,响应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5辆,车辆类型包含轻型普通货车、三轴半挂(各不少于1台)。车辆技术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及运输车辆标准要求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卡车或牵引半挂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合并计算为1辆,其中轻型普通货车荷载质量不少于400kg/车、三轴半挂荷载质量不少于33吨/车)。(吊车无需响应人配备,由服务区域单位提供)

运输服务车辆归属响应人自有(车辆不得处于抵押状态、不得处于被法院依法查封、扣押,或已进入拍卖、变卖等司法处置程序状态、不得属于融资租赁未结清尾款状态、不得属于挂靠车辆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头、车挂)、车辆登记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明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且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跟踪系统(提供安装证明材料);响应车辆需提供有效的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货物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

(2)驾驶人员要求:运输服务人员需与服务车辆相匹配,一车配备一名驾驶员。提供拟服务本项目的驾驶人员清单及驾驶员驾驶证(A2及以上)扫描件。吊车司机(1名)需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扫描件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Q2证》扫描件。

(3)管理人员:服务团队至少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总调度人员、1名资料员(上述3人不允许兼任,必须为响应人正式员工,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响应人须书面承诺以上人员在服务期间不允许更换(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采购人审查,符合本项目人员资格要求,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响应人须提供与驾驶员、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6.其它:

6.1响应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响应,提供书面承诺。

6.2 HSE要求:响应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本年度无一般A级责任事故,提供交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事故情况证明。

6.3响应人须单独书面承诺所有服务车辆须无偿给采购人开放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数据接口,并确保传输数据与属地政府主管部门数据保持一致。

6.4响应人须承诺完全满足采购人服务标准及要求。

6.5响应人须单独书面承诺,若成交后在实际服务过程中,仅接受采购人委派的运输任务,其余非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单位所属人员但无授权、采购人上游客户单位、采购人上游客户单位人员等)委派的运输任务造成的损失或无法结费等情形,均与采购人无关,一切后果由响应人承担,且该行为若造成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响应人进行惩戒。

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将否决其谈判资格。

五、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服务标准

(1)承运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17)、《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技术要求》、《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承运单位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服从使用单位合理的调配和指挥。承运单位接到发货单后, 30分钟内必须确认并回应,并按供货单中的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货物配送,不得以任何原因耽误供货时间。

(3)承运单位须按照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装卸。装车前须按要求对承运车辆进行车属附件的检查,卸货时间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如有夜间装卸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使用单位进行沟通,保证及时、安全将货物运达目的地,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4)承运单位在装货前,需按提货单内容核对产品名称、产品数量等,承运单位运输途中不得超载、超速,严格按公路交管部门要求安全运输货物。

(5)运输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货物安全,避免丢失和环境污染。

(6)承运单位严格使用响应且备案车辆进行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向使用单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车辆报废等其它原因更换车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7)承运单位须按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办理交货单据,单据不得涂改、丢失、复印、损坏,否则属于无效单据。

(8)服务本项目的车辆、驾驶员均符合驾驶安全标准的相关要求。

(9)承运单位须承诺在满足中国石油相关HSE要求下完成对货物的及时配送。

(10)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5日内,需将承诺的服务车辆调配至指定地点。

2. 服务车辆要求

(1)承运单位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运输服务车辆,在使用年限内,运输资质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

(2)服务车辆状况良好,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和渗漏,须安装良好的接地装置,须按国有有关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处理工具等应急处置器材。

(3)承运单位须对服务车辆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

3. 服务人员要求

(1)承运单位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承运单位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人员(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使用单位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

4. 其他服务要求:

4.1承运单位须办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货物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承担承运车辆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及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其中:在承运货物前,货物责任险每次责任限额不低于20万元或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

4.2 承运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可以不提供)

4.3承运单位主要负责人,须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要求,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组织的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

4.4 承运单位负责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由承运单位承担处罚。

4.5 承运单位在生产区域装卸货物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由承运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4.6 服务期间,因承运单位车辆、人员原因,车辆运输不及时造成采购人受到上游客户投诉累计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成交人支付违约金。

4.7 服务期间,如因成交人原因出现影响采购人事件的每发生一起,须按照采购人经济损失的双倍进行赔付,且采购人有权中止成交人的运输业务,情节一般的中止一个月,情节较重的中止两个月,情节严重或累计发生三起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止期结束,成交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整改,经验证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运输业务。

4.8 服务期间,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任务通知后,发生三次未按照采购人运力需求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成交人提供服务该项目的车辆对应删减其市场份额。成交人未按照响应文件承诺服务车辆提供服务的,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罚。

六、报价要求

1. 计费方式: 整体下浮率报价;含税。

2. 报价要求:

(1)报价所涵盖的范围:报价为整体下浮率报价(含税),对应算出的单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具体见报价一览表)的一切费用,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 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4)本项目的响应报价为整体的、统一的下浮率,下浮率必须大于等于0,如小于0,视为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将被否决;必须以 0.1%的整数倍报价(最多保留1位小数),不按要求报价的否决其响应。

(3)本项目采取一票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增值税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方法。

(4)高于最高限价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响应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最多保留2位小数。结算方式: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采购人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签收单证、交货确认文件等)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每季度进行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至成交人账户。

(5)“附件2:报价明细”作为响应报价附件一同提供。

3. 报价式详见谈判文件

注意:响应人须在“附件2:报价明细”中提供响应单价以及税率,按照成交单价签订合同,总价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采购人不对采购量做承诺。

备注(测算依据):普通货物运输0.62元/吨公里;三超件(超长超重超宽)运输0.72元/吨公里;8吨吊车113.65元/台时;12吨吊车132.59元/台时;16吨吊车142.82元/台时;25吨吊车163.88元/台时;50吨吊车381.34元/台时;100吨吊车724.1元/台时;200吨吊车2083.59元/台时。以上各费用均含税,费用说明如下:1、重车运距按实际发生计算,计算重车运距或折算吊装、举升作业工作台时时,一次任务涉及多个现场吊装的,各个现场吊装工作台时之和作为该次任务的最终工作台时; 2、货物运输运距不足30公里的按照30公里结算,30公里以上按实结算; 3、因甲方大件货物不足以满足单车标记吨位的以标记吨位计算,小件货物不足2吨按2吨结算,货物重量为2-4吨按4吨结算,货物重量为4-8吨按8吨结算,货物重量超过8吨以上按实结算;4、高空作业车、吊车行驶里程0-100公里以每30公里折合1台时计算,行驶里程100-200公里以每35公里折合1台时,行驶里程200公里以上以每40公里折合1台时计算,折算台时采取收尾法保留一位小数; 5、吊车在井站配合试井作业静置、举升状态下每小时折合0.7工作台时,因川中北部采气管理区通知提前到场等待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运输或吊装、举升作业,当天车辆等待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按车辆实际运距或实际折算台时结算,当天等待时间超过8小时的车辆可按值班车辆结算(折合运距80公里/天或折算8台时/天),也可按这里当天实际运距或实际折算台时结算,结算时只能两者选其一; 6、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过路过桥费、返空费、 HSE管理费、车辆年审费、人员工资、企业管理费、社会保险费、合理利润及其他费用 7.运输清水:清水装车费用依据实际运输车辆吨位并按照市场清水价格进行结算。装卸费: 仅在装卸货物过程额外产生人工费用时结算,462.57元/台班(含税)。

3.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成交人人收到采购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签收单证、交货确认文件等)后60日内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直至收到前述资料,且不承担违约责任;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至成交人人账户。

(2)本项目采取一票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6 年3月12日11:00至 2026 年3月15日11:00前将以下报名资料填好盖章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同报名表电子版一同提交至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智慧采购平台系统中完成报名。(报名资料接收时间以系统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提示:因服务商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未从组织机构取得采购文件的服务商不能参与项目。

2.报名方式:服务商进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智慧采购平台——供应商业务中心”(网址:http://223.71.48.122/supplier),在“供应商登录”窗口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到“供应商业务中心”,进入“投标服务商报名”下选择对应的采购项目完成系统报名。若无账号请先完成注册,再进行线上报名及后续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的线上操作(账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报名资料如下,格式见附件:①《报名登记表》;② 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获取谈判文件事宜的无需授权委托书)。

4.谈判文件获取:报名通过发送谈判文件至智慧采购平台系统服务商领取。

5. 采购文件发售:每套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服务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确认购买的项目标段,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汇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银行账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010066,备注请注明:项目编号GYC-2026-171-FW。报名时请将付款凭证与报名资料一并上传智慧采购系统。

备注:开票(200元标书费)必须对公账户付款。不开发票,可不用上传开票函,发票开具时间为次月20日前;未在智慧采购平台填写报名信息,视为无需开具发票(填错、漏填),后续不补开发票;在开票函中勾选专票或者普票;每标段分开付款,在付款备注里只填写项目编号的数字部分;项目未开始谈判,如发二次公告,一次公告已报名服务商需重新报名,无需重新缴费。项目谈判失败,如发二次公告,服务商重新报名的需重新缴纳资料费。

五、非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费收取

1、收费范围

所有竞价、谈判、询比、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成交的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按本通知规定缴纳服务费。

2、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各项目(标段)的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成交金额所在区间对应的费率,分段计算后累加得出应收服务费。单笔代理服务费计算 结果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单笔代理服务费收取上 限为50000元。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费收取比例

100及以下 0.8%

100-500(含) 0.7%

500以上 0.45%

示例:某物资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90万元,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90×0.8%=0.72万元 某物资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300万元,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100×0.8%+(300-100)×0.7%=0.8+1.4=2.2万元 某物资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元,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100×0.8%+(500-100)×0.7%+(600-500)×0.45%=0.8+2.8+0.45=4.05万元

3、缴费流程

(一)通知缴费。采购项目完成采购程序后,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发送《服务费缴纳通知单》。

(二)费用缴纳。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对公转账支付方式缴纳服务费,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

(三)发票开具。根据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服务费缴纳金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四)确认成交。缴费完成后,向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出具《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凭此与采购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五)顺延规则。若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放弃资格,可按评审排名顺延选择下一名候选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并重新执行缴费流程。

(六)其他。如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对收费存在异议,可在收到缴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物资分公司书面申诉,由物资分公司复核并答复。若出现特殊情况需退费的,经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物资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退费 手续。

汇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银行账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010066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发放及递交截止时间见谈判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上公布。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蕾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方案编制人: 李敬雅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组织机构: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2219号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联系人:孟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my032@cnpc.com.cn

十、附件:

(一)报名登记表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开票函

(五)开票信息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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