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丨原料盐运输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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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开采购询价书

我公司现需进行索普新材料2025-2026年度原料盐运输框架协议公开采购,采用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公开采购概况:

(一)项目名称:索普新材料2025-2026年度原料盐运输框架协议;

(二)运输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地点: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北京时间);

(五)评审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北京时间);

(六)评审地点:江苏索普新材料评审室;

(七)报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请于评审前汇入采购方指定账户(注明汇款用途),并提供汇款截图至商务合作部,逾期汇款报价无效,如未在本次报价中成交,我公司将在60日内退回。

7、报价保证金汇款账号:

名 称: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汇款账号:3205 0175 8836 0000 0048

二、采购内容:

运输要求:

序号

运输形式

出发地

到达地

装货的特殊要求

产品

预计年货运量

(吨)

备注

1

汽运

中盐金坛盐化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不锈钢车厢,车箱内要保持清洁、干燥、无污染 、(不得盛装与盐场无关的货物),车厢需有顶棚遮盖,专车专用

散湿盐

150000

发货量存在增减情况,实际发货量以客户实际订单出货量为准。

报价包含承运该运输任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保险费(货物保险)、油费、过路费、人员工资、力资费等运输发生的费用皆自行承担。

三、报价人资质与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技术和专业人员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企业;报价单位需使用自有车辆进行运输,报价时必须提供8辆及以上自有车辆证明(行驶证及车辆照片等证明文件)。专车专用,车辆排放标准国五及以上;报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具备良好的运输服务品质与服务配合态度,提供7*24小时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二)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报价;截止到*开通会员可解锁*,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报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应以网页打印的形式附在报价文件中);

(三)报价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四)报价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2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五)报价人须具有近三年(2022-2024)内须具有3个以上盐行业或食品行业业绩,提供至少含首页和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等);

(六)不接受被列入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中的单位报价;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收到运输发票并入账后次月进行支付(需经需求部门签字确认)。如报价人不接受采购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审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报价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报价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价文件还应包括正本 1 份,并要求在报价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对未中选的单位,不另发通知,报价资料不予退回,作为优先备选合作方资料保存,所有成交人确定后,其报价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将按汇款账号原路退回。

(五)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

(六)凡对采购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评审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邮编:212006

商务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技术联系人:金浩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评审流程:

(一)评审

1、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报价人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人。请各报价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电话联系,评审信息将于综合审定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报价人登录http://www.sopo.com.cn查询。

2、在能够满足采购人商务、技术、运输要求的报价人中选择单价最低的一家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报价人的报价。

(二)询价废止

评审小组如发现询比价过程中有串通报价、陪同报价等扰乱秩序的恶劣情况,经评审小组评定可作询价废止处理,并可将相关报价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报价工作。

(三)无效报价

凡报价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未提供资质及相关合作业绩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问题,经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价人成交以后应严格按照采购书约定与采购方签定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和相关服务工作。对报价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均可持续保留与成交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对不合格施工材料采购人应及时通知成交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仲裁期间成交人应保证不影响采购方正常生产运行。

(三)如因报价人不能正常履约,对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如严重影响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报价方法律责任。

(四)报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五)报价人应详细阅读本采购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采购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六)采购人对违反约定的报价人或成交人将按《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考评管理规定》对报价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七)本次公开采购解释权归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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