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5年9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
发布时间:
2025-09-19
发布于
河北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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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7288228

通讯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霸州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新增飞灰暂存库及原水预处理系统气体净化装置改造项目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煎茶铺镇油田农场西侧,112国道北侧1.9公里处

霸州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环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霸州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内新建400平方米飞灰暂存库1座,仅用于储存霸州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产生的飞灰螯合物,飞灰螯合物最大暂存量为600t。同时原水预处理系统2座消石灰仓的气体净化装置及2套石灰乳制备系统共用的气体净化装置废气实施有组织排放改造。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中必须采取如下措施,来减轻二次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各扬尘点及道路洒水,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及拆除作业;

②建筑材料必须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洒;

③材料运输中要采取遮盖措施或利用密闭性运输车,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要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并限制运输车辆的车速;

④施工工地实行分保责任制,24小时专人看管,建立台账,推行绿色施工;

⑤施工现场全部封闭围挡,物料按规范要求实施覆盖,裸露地面全部绿化硬化,施工道路、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地面全部硬化,喷淋洒水抑尘;

⑥渣土运输车实现密闭运输或更换新型全密闭渣土车,渣土盛装不得超出车厢高度,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渣土运输车尾气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扬尘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水: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施工过程中作业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由于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场地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后影响也随之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部分可以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定期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

营运期:

(1)废气:

①飞灰暂存库废气:负压密闭收集,经管道+水喷淋+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P1)排放。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②1#消石灰仓废气: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③2#消石灰仓废气: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3)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④石灰乳制备系统废气:经管道+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4)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⑤厂界无组织废气:加强收集。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颗粒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表3标准。

(2)废水:

喷淋塔定期排污水:全部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飞灰暂存库废气治理风机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石灰加药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送焚烧炉焚烧。

②危险废物:飞灰暂存库废气治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

河北省佰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新建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经济开发区OLED东路电子信息产业园1号楼5层508室

河北省佰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中蓝碧清河北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面积902平方米,其中:实验室建筑面积768平方米,办公室建筑面积为134平方米,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全自动血栓分析仪等设备共计39台(套)。

建设规模:年检测30万例样本。

施工期:

(1)废气:

为进一步控制施工期间材料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影响,需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细颗粒建筑材料百分之百覆盖。

②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③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各扬尘点及道路洒水,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材料切割、金属焊接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④施工现场的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装卸、搬运时应当采取防尘措施。

⑤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⑥材料运输中要采取遮盖措施或利用密闭性运输车,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要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并限制运输车辆的车速。

⑦装饰装修施工中,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清理作业时应当采取封闭、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一定量的生活污水,主要含有COD、SS、氨氮,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产生量少,就地泼洒抑尘。

工程施工期间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地表水水质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

为更好的减缓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需采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②施工单位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

③施工期间要注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如有些施工必须在夜间进行的,建设单位必须与周围的居民进行协商,征求居民意见,以免发生纠纷,并贴出施工时段通知,同时上报城管部门备案。

④设立指示牌,提醒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施工单位应保持运输车辆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无刹车尖叫声,施工车辆出入应低速、禁鸣。

⑤现场的电锯、空压机等固定噪声源均应设置在临时的设备间内,不可露天作业。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施工噪声的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另外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4)固体废物:

为了减少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建议工程施工时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应进行分拣,对废板材、废铁丝、包装箱、袋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垃圾堆场集中填埋处置,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②生活垃圾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设临时垃圾箱妥善安排收集,不能随意倾倒、抛弃、转移和扩散,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避免长期堆存孳生蚊蝇和致病菌,影响健康。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取有针对性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同时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影响是暂时性的,待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营运期:

(1)废气:

①实验过程:实验过程中微生物学检验、分子生物学检验工艺产生的废气经二级生物安全柜过滤后与其他实验废气一起经排风系统末端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排风管道引至楼顶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 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为密闭设施,且存放于室内,废气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并定期投加除臭剂,减少臭气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废水:

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设备第二道、第三道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洁净服清洗废水:设备第二道、第三道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洁净服清洗废水经厂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微电解+重金属吸附+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消毒池”,处理能力为2m3/d)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一起经电子信息产业园化粪池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限值,同时满足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设备噪声:采取设备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实验过程产生的未沾有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过滤膜厂家回收利用。

②危险废物:废试剂盒、实验废液、废样本、废样本包装物、废过滤滤芯、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过滤介质、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废试剂盒、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样本、废样本包装物需灭活后暂存)。

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

河北省环首都(廊坊)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霸州市霸州镇前卜庄村

廊坊市应急管理局

河北皓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环首都(廊坊)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位于霸州市霸州镇前卜庄村,总建筑面积133920平方米。项目按照满足150人规模的常驻人员工作、生活、训练;救援队伍300人规模的培训、轮训、驻勤进行设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与用地条件,建设培训指挥区、生活服务区、物资储备区、航空起降区、训练演练区,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室外道路广场、室外管网及附属设施,同时还需保障1架大型直升机驻勤的条件等。为了保障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冬季取暖,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拟在培训综合楼A01地下室设置锅炉房,安装燃气热水锅炉4台,型号为0.7MW ,合计出力2.8MW。

施工期:

(1)废气:

本施工场地采取如下防尘和抑尘措施:

①施工工地做到“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100%、物料堆放苫盖100%、出入车辆冲洗100%、施工地面硬化100%、拆迁湿法作业100%、渣土密闭运输100% ),实现“两个全覆盖”(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土石方作业雾炮全覆盖,结构施工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设立专业扬尘管理监督员,工程主体防尘网全封闭,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浮尘。

②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③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④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⑤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⑥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⑦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⑧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经采取以上措施,可大大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80μg/m3。施工期间,项目应于施工区域车辆进出口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对施工扬尘进行监测。

(2)废水:

①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有混凝土养护废水。

混凝土养护废水:封闭混凝土中水分不蒸发外溢,水泥依靠混凝土中水分完成水化作用,无废水产生。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工人均为周边居民,施工场地不设食堂、施工营地,工人午餐由其他人员送至施工地点。施工期用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盥洗用水,用以喷洒地面抑尘,故无废水产生。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都可得到合理的处置,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为避免施工机械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项目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施工生产区远离环境敏感点。

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并将施工计划报交通管理部门,以便做好车辆的疏通工作,保证交通的安全,畅通。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控制施工时间,缓解,避免强噪声设备集中施工。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一般可采取变动施工方法措施和控制施工时间。减少施工交通噪声,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均为大型重车,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运输路线安排上应尽量避绕环境敏感目标。

③采取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地运行状态。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施工机械在同一地点同时施工。

④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环保意识的增强,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如对施工用框架模板要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甩,夜间禁止喧哗等。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预计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如下:

①施工弃土处置:地基整地的废土应统一规划处置,对弃土应设立堆土场,进行集中处置。

②施工生产废料处理: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利用。对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外运采用苫布遮盖,定时清运到城市建设监管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③施工生活垃圾处置: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中的废弃物。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区设置临时的生活垃圾收集桶,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营运期:

(1)废气:

锅炉废气:低氮燃烧器+1根30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标准。

(2)废水:

锅炉房废水(锅炉定期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锅炉房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AO+MBR膜+消毒,设计处理能力为100m3/d)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绿化及厂区道路泼洒,剩余部分由罐车运至霸州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待管网建成后,经管网排入霸州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 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霸州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设备噪声: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工业盐废包装物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回流至化粪池,由吸粪车定期清运;

②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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