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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度西藏电信普遍服务(行政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 5 日 9 时 5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6-31434
项目名称:2026年度西藏电信普遍服务(行政村)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892.00万元
最高限价:15892.00万元;其中,标段一最高限价为6434.50万元,标段二最高限价为5791.5万元,标段三最高限价为3666.00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行政村区域 815个 5G 基站及设备、配套传输设备、引入光缆等建设,并由中标人提供通信服务及铁塔、配套机房、电源等设施6年运维。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标段划分:标段一:完成 330个 5G 基站及设备、配套传输设备、引入光缆等建设,并提供通信服务及铁塔、配套机房、电源等设施6年运维。标段二:完成297个 5G 基站及设备、配套传输设备、引入光缆等建设,并提供通信服务及铁塔、配套机房、电源等设施6年运维。标段三:完成188个5G基站及设备、配套传输设备、引入光缆等建设,并提供通信服务及铁塔、配套机房、电源等设施6年运维。
中标原则: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投标所有标段,但只允许投标人中标1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标,优先推荐中标标段序号靠前的标段(按标段一至标段三排序)。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合同履行地点:标段一、二、三的合同履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3执行《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1〕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
2.4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3.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标段一、二、三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4G、5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4.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 1 月 30 日00时00分至2026年 2 月 6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3 月 5 日 9 时 5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 3 月 5 日 9 时 5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开标室(详见一楼大厅显示屏)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开标。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zang.gov.cn/)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于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关注项目信息进行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以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的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等公告与招标公告在同一发布媒介上发布。因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与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投标人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