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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梧州市苍梧县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新站房搭建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梧州市苍梧县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新站房搭建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采购内容:
完成梧州市苍梧县新建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站房搭建、旧站房搬仪器设备搬运,新站房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见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我院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具有较强技术服务力量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新站房搭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六、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安装。
七、质保期(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八、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四)报价表(附件3);
(五)需求响应表(附件4);
(六)服务承诺书(附件5);
(七)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附件6);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密封盖章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号楼503室(南宁市教育路5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十一、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比选评审标准(附件2)。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综合评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最低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30%给成交人;成交人将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搭建完成,开始日常监测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余款给成交人。付款前成交人先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宏姣,*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采购需求
2.比选评审标准
3.报价表
4.需求响应表
5.服务承诺书
6.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件下载: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附件2.比选评审标准.docx 附件3.报价表.docx 附件4.需求响应表.docx 附件5.服务承诺书.docx 附件6.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docx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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