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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 劳务分包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经办人: 王冬冬
发布日期: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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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新建)劳务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新建)劳务进行竞价采购。
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新建)劳务
1.2项目编号: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1.3采购内容:宁安海浪镇(九道梁子村、八道梁子村)高标准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劳务施工,具体详见下表明细:
施工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单价(含税) |
税率 |
采购预算 总价(含税) |
零工 |
11120 |
工日 |
145 |
1%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合计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
注:意向分包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此价格为含税(含增值税专用发票1%),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采购预算价包含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费用。实际工程量由采购人进行最终确定,如发生变更或者采购人需求有变,导致合同只能部分履行或无法履行情况,造成损失意向分包商自己承担损失,不可以对采购人进行索赔。
1.4施工期限:计划期限为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时间以现场实际施工为准。
1.5施工地点:黑龙江牡丹江市宁安市海浪镇九梁子村二洼子村第四标段。
1.6其它要求:
1.6.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最新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标准,符合采购人工程施工要求,符合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1.6.2工程进度:
1.6.2.1成交分包商保证施工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进度执行,以确保采购人施工进度。
1.6.2.2因成交分包商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成交分包商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五千元整,如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延误时间段内现场机械设备使用费、设施料使用费、现场水电费用、办公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其他配合人员工资、及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应向建设单位承担的工期延误违约金等)高于约定违约金的,成交分包商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因成交分包商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金额的30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6.3采购人在施工方面给予相应的技术指导,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如果成交分包商在施工中不按照国家颁发的验收标准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由成交分包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4验收
1.6.4.1质量验收:采购人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和图纸进行检验,待项目监理和采购人检验合格后并签署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分包商的结算凭证。
1.6.4.2文明施工: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安全文明施工内容,所有安全文明施工均满足国家施工标准。
1.7付款流程:双方严格按“签订合同、增加分包商进场、财务结算、提供发票、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批、款项支付”的流程执行。 未达到管理流程规定的,采购人暂不付款。资金支付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A.保证合同成交分包商名称、合同银行帐户名称、发票成交分包商名称保持一致。
B.发包人对采购人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且成交分包商按采购人要求达到实际施工作业量以及符合现场要求施工标准。
1.8付款方式:
1.8.1发包人验收完毕且已支付工程款,与采购人确认结算量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结算金额的70%,成交分包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且结算完成及本合同约定全部施工内容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单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剩余5%留为质保金于工程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付清。报名意向分包商需具备全额垫资能力,具体垫资时限按照采购人拨付工程款情况而定,在未支付工程款期间成交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追究责任,并在报名文件中附垫资承诺书,若无此承诺为无效投标。
1.8.2银行转账或电汇,供应商出具收据、正规增值税专业发票。
1.9成交分包商应按要求委派合格的劳务人员,劳务人员须符合国家农民工用工要求。成交分包商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成交分包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成交分包商应与其劳务人员订立雇佣合同书,形成雇佣合同关系,并为其发放工资。
2.采购方式:竞价招标
3.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壹佰陆拾壹万贰仟肆佰元整)人民币。
3.1意向分包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项的采购预算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2鉴于各意向分包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分包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意向分包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分包商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以及承担商务风险的能力;
(4)具备充足的劳务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本次采购意向分包商需在报名前进行项目现场实地踏勘,配合采购人进行并通过资质审查,未进行项目现场实地踏勘以及无通过审核的意向分包商报名无效;
5.意向分包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分包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分包商资格要求(加盖公章):
6.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分包内容;
6.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6.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是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6.4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6.5意向分包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分包商公章);
6.6意向分包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分包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分包商公章);
6.7意向分包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
6.8 意向分包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需查询意向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
6.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6.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6.1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6.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劳务人员和履行现场作业专业施工能力及准时完工交付能力(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6.13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6.1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以及承担商务风险的能力(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3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分包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分包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分包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意向分包商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分包商标准
8.1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分包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分包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分包商放弃成交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分包商为成交分包商,以此类推。对意向分包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分包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分包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分包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分包商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分包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其他
11.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分包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采编号(示例: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3)、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12.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
监督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
联 系 人:柏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