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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 物资设备类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经办人: 杨晓宇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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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锚具采购(一)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锚具采购(一)
1.2项目编号: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锚具采购,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的物执行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含运费) |
税率 |
总价 |
1 |
锚具 |
YM15-4(四件套) |
锚具、预应力管道:预制箱梁采用圆形锚具及其配套的配件,预应力管道采用圆形镀锌金属波纹管。锚具及其配套的配件必须采用工厂定型产品,并应符合<<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2015)和<<公路桥梁预应力钢绞线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JT/T329一2010)要求. |
套 |
4736 |
50.00 |
13% |
236,800.00 |
2 |
锚具 |
YM15-5(四件套) |
套 |
15496 |
60.00 |
13% |
929,760.00 |
|
合计(元) 1,166,560.00 |
||||||||
注:(1)报价统一税率13%,单价为到场价格,含材料单价、运费。
(2)售后服务要求:乙方需在项目所在地附近派驻产品售后服务人员至少1人。
(3)本着双方共赢的原则,合同执行期间如果需要其他配套零件,乙方应按照市场最低价格给予供应,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如果规格型号有调整,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调整,销售价格按照市场最低价格供应,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4)乙方应免费提供试验检测所用的产品。
(5)乙方免费提供工具锚,限位板,工具夹片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提供,质量必须达到检验标准。
(6)结算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招标量不做为最终结算数量。
(7)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所供产品的设计图纸。
(8)乙方需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生产锚具,如未能按规定时间、质量供货,甲方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5物资需用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乙方需在甲方提交供货计划当日起,20天内将物资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1.6收货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运材路盛迦酒店后身(预制梁场)。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锚具、预应力管道:预制箱梁采用圆形锚具及其配套的配件,预应力管道采用圆形镀锌金属波纹管。锚具及其配套的配件必须采用工厂定型产品,并应符合<<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2015)和<<公路桥梁预应力钢绞线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JT/T329一2010)要求。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4计量方法:详见1.4条。
1.7.5验收
1.7.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7.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注:1.4条数量为暂定量,具体结算数量以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检验合格并签认数量为准。)
1.7.5.3质量验收: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项目部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项目部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方及其使用单位项目部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7.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1.4条。
1.7.5.5验收异议时限
1.7.5.5.1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验收异议处理
1.7.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采购方的使用单位项目部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7.6.5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不得再参与省建投任何锚具相关材料招标项目”。
1.8履约担保
1.8.1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及形式: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电汇);
1.8.2履约担保时间:本次竞价成交公示后,成交供应商5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983
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注:汇款须备注文字“锚具采购+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编号以实际公告编号为准;
1.9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每月20号为结算日,双方办理结算后,在次月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30%,在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结算金额的50%,剩余货款在首次供货日期起365日内完成支付;付款前供应商需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电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166,56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如有)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如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单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2此预算包含运输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13%增值税)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3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价价格含税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13%)。
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3%)]*(1+实际开票税率)。
4.意向供应商报名
本项目为入围后竞价项目,只有在“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锚具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CG-2*开通会员可解锁*)”入围名单内的供应商可参与报名竞价。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竞价安排
5.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5.2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5.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报名。
5.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5.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7.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7.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7.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8.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9. 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0.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10.1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起,在睿采网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按调整后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调整后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部分)。
10.2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
10.2.1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自主缴纳,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所有采购人在睿采网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时,需在公告中增加中标服务费收取条款,通知报名投标供应商,条款应明确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汇款备注及收费标准。
10.2.2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账户名称:
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10.2.3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示例: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2.4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20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20万元(含)至50万元 |
200元/次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300元/次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2000元/次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1‰ |
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
0.8‰ |
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 |
0.7‰ |
10000万元以上 |
0.5‰ |
10.4其他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10.5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平台中标服务费(由睿采网收取)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公司收取),请各潜在供应商熟知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组成。
11.联系方式
公告存疑监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 购 人: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XMHC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