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投凤凰岛4号会馆对外招商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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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旅投凤凰岛4号会馆;

地理位置:黄岛区连三岛路832号;

建筑面积:毛坯现房1534.39㎡;

二、招租要求

租赁方式:现状整栋出租;承租方需投资300万元以上进行精装修;

租赁期限:最长5年,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

租金价格:前三年租金25万元/年;第四年上浮5%即26.25万元;

第五年再上浮5%即27.5625万元。履约保证金6.25万元。

招租业态:居住、办公、商业经营;

能耗标准:水费3.7元/m³;电费0.74元/度;物业费1元/㎡/月;

支付方式:租金采用年付方式,租赁合同生效后15日内缴纳首年

租金,次年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全额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出租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

装修部分的归属约定如下:

(1)附合装修物(不可分离物)

指与房屋形成附合、非毁损不可分离或分离成本过高的装修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地面铺装(地砖、地板等)、墙面乳胶漆、瓷砖、吊顶结构;

嵌入式灯具、开关插座面板、固定橱柜、门、窗、中央空调、马桶、蹲便;水电改造预埋管线、防水工程。

归属约定: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该类装修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

(2)可分离装修物

指未与房屋形成附合、可独立拆除且不损害房屋主体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分体式空调、热水器、独立式家具;

可移动货架、展示柜、吊灯;办公设备、电器等。

归属约定: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方可自行拆除带走,逾期未拆除搬离租赁房屋的,视为承租方放弃该部分所有权。

免租期3个月,用于装修、设施采购及项目宣传推广;

三、承租方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商业信誉,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接受项目招租要求。

四、公告与洽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相应实力的个人/企业/机构垂询。

意向方可联系我方获取更详细的房源资料并预约实地考察。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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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青岛佳沃大厦A座5楼50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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