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平乡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 平乡县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 | 平乡县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河古庙镇闫屯村北、复兴大道西侧,河北燎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
河北汇蓝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9-2.13(5个工作日) |
| 平乡县天成塑胶有限公司塑料改性材料扩建项目 | 平乡县天成塑胶有限公司 |
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丁周天开发区,复兴大道东300米 |
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丁周天开发区,复兴大道东300米 |
2.9-2.13(5个工作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