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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邢台金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年收集、贮存5000吨失效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河北省南宫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55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项目名称 |
邢台金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5000吨失效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项目 |
| 建设单位 |
邢台金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邢台市南宫经济开发区(西区)永昌路3-1号 |
| 项目基本情况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 公示日期 |
2026.3.4-2026.3.10(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