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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受理。为保证此次受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索询详情请联系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审批股。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50万自行车配件项目 |
| 建设单位 |
广宗县小庞自行车有限公司 |
| 提出意见的方式 和途径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广宗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广宗县小庞自行车有限公司报告正文5.26改.doc |
| 公示日期 |
2026.5.26-2026.6.1(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