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更新招标~广东省普宁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打印公告
更新招标~广东省普宁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 普宁市教育局 项目概况: 普宁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2025-JY-035 项目名称:普宁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元 采购需求:普宁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服务期:服务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本项目招标人不对入围中标人的业务量进行分配,招标人与入围中标人签订《服务资格合同》,授予中标人服务资格,但服务资格的获得及签订并不代表业务量的发生。有需求的学校应当组织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人员、师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对本次公开招标选定的入围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投票选定中标人,学校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原则上一学年一签。对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应终止服务协议书,重新选定中标人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时启动清退机制,有权取消其准入资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提供开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若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开标日期前的月或季度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 五、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99@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