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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产物协同处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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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产物协同处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W-2025-033)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产物协同处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600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产物协同处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1.2 项目编号:HZW-2025-033 1.3 招标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5 成交投标人数量:2-5家 2.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2.1 招标内容: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下属污泥处理设施马头岗污泥处理厂、新区污水处理厂、双桥污水处理厂等产生的含水量 65%左右污泥产物运输至协同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泥产物处置量约 370吨/日。污泥产物处置方式需采用热电厂、垃圾焚烧电厂协同焚烧方式,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级、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协同处置,实现无害化要求。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 2年,合同一年一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或投标人授权合作单位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行政批复(核准处理污泥规模大于 30000吨/年),污泥处置方式和地点必须与批复上标示的地点一致。污泥产物接收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包含处理处置污泥的相关内容。 (3)投标人自 2021年 1月 1日以来有处置 100吨/日以上污泥产物的协同掺烧业绩。【提供至少包括封面、首页、签章页和能反映业绩指标的内容页】 (4)投标人需为垃圾焚烧电厂、热电厂,如投标人为垃圾焚烧电厂、热电厂的授权合作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合同。 (5)信誉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查询(单位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企业或不提供查询信息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财务要求:企业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至 2024年度,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有意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1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以 PDF加盖公章方式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 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③企业营业执照。 4.3 文件费 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26 日 9时 30分,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