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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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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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公告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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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HYZB-2026-FW008)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8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2.项目编号:JLHYZB-2026-FW008 3.项目名称: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5.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48 万元,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6.服务需求: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服务地点: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9.服务期限:2026 年 3 月 3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0 日。 10.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11.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承保安排、服务网络、人员组织、项目经验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投标人非独立法人机构(分公司、营业部等)的,应提供上级保险机构出具的设立文件或相关授权文件。需明确授权经营范围及相关法律责任承担情况。 (5)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2 月 2 日至 2026 年 2 月 6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方式: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500 元/包(对公转账或现金形式,不接受个人汇款),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 年 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1.时间:2026 年 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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