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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电气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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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电气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人 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受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电气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电气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SZYS2025-ZXZB-G-005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四、固定折扣最高限价:88%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服务结算金额达到项目的预算金额,先到为止。 六、采购需求: 1.本项目电气设施零星维修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总公司办公大楼、联合污水处理厂、丝绸污水处理厂、 镇东污水处理厂、永前污水处理厂、南霄污水处理厂、南麻污水处理厂、桥北生活污水处理厂、南麻社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南部工业区综 合污水处理厂、南部工业区再生水厂、工业水处理厂、管网及相关站点、泵站等,应对原有电气系统、电气控制柜、电气元件、电线电缆 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修、更换,另根据采购人要求新增电气系统、电气控制柜、电气元件、电线电缆等,提供相关配件及安装配套服 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3.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由招标单位验收。 七、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八、合格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投标单位特定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作无效处理。 2)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及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被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取消过中标资格或取消过合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采购单位均可立即终止其投 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高管等在以往经营活动中均无行贿等犯罪行为记录,如有上述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 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采购单位均可立即终止其 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九、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单位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符合“合格投标单位一般条件”的承诺书; 4.投标单位符合“合格投标单位特定要求”的证明文件及承诺书;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 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以上原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备审查后退还,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 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十、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00-4: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标书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出售方式:现金(无发票仅开具收据凭证)。 4.售标书方式:现场领取。 十一、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接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苏州市 十三、公告时间: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单位需自行至项目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情况后进行投标。 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它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 2.采购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 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80%计算收取。采购代 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3.履约保证金:成交单位应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公示期满7日内,按预算金额的5%(四舍五入取整数)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 转账的形式提供)。如果成交单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单位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项目服务期满 后凭成交单位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返成交单位。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