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招标推荐=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gxxszb 北京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打印公告
(招标编号:GR26A103QFQ0004)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 1.2采购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结合红河州分公司实际用车情况,现对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所有车辆(含公务用车、三农用车、社保用车、理赔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预算金额(预估):*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零伍佰元整)。 1.5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 3年。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其他法定凭证; 2.2供应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供应商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最终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2.5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比选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如公司内部干部、员工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需参照总公司下发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干部、员工关系企业与公司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中采购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不得分包、转包。 2.8其它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机动车二类及以上维修经营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比选、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03月 19日至 2026年 03月 25日,上午 0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3: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如下:获取方式一: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机构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比选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 4.1条规定的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方式二: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①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机构法定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比选则无需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比选则无需提供);⑥文件费汇款凭证(公对公转账);以及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在 4.1条规定的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线上获取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3月 27日 14时 00分 00秒。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5.4.3 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