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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大厦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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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大厦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4409HRD2026011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 一、招标条件 本电白国企大厦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招标人为茂名市电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白国企大厦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1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电白国企大厦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白国企大厦物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相关专业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响应供应商须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及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开标地点:茂名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